为做好**市2024年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严防暴发流行成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农业丰收,根据《**市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现将**市水稻重****示范区建设、防****示范区建设材料费等服务工作委托给有资质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机构来完成,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以询价采购方式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
二、采购预算:预算资金10万元。
三、供应方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二)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次询价的相关要求)、企业产品生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
(三)具有植保专业化服务资质。
(四)拥有植保无人机喷药设备。
(五)拥有农艺师或农艺师以上技术人员1名以上,并具有识别水稻重大病虫害特征和了解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的能力。
(六)有丰富的专业化防控经验,从事专业植保社会化服务时间三年以上。
(七)投标产品应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文件,并符合国家相关产品的技术标准。
四、报价方式及要求
(一)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最低报价;不得二次修改。最高报价上限金额控制在10万元以内。
(二)投标材料包含: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产品生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独立法人资格证书等(提供影印件加盖原件章)及报价单。
(三)投标人****公司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所述要求,且不可撤回。
五、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人须在2024年8月19日18:00前将报价材料密封(盖骑缝章)报至****,逾期报送不再受理。
联系地址:**市**市岭南镇人民中路406号,联系人:罗倩华,联系电话:0772-****507,180****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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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4日
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市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
序号 | 服务内容 | 要求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开展水稻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 | 建立水稻重****示范区,面积1700亩以上,在晚稻破口期前对水稻“两迁”害虫、二化螟、三化螟进行重点防治,同时兼顾防治稻瘟病、水稻纹枯病、稻曲病、水稻细菌性条斑病,防治面积6700亩次以上。 | ||
2 | 宣传培训活动 | 开展水稻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培训3场次 | ||
3 | 示范牌 | 设立水稻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示范牌1块 | ||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
注:以上报价包括资料编写费用和相关税费; |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注:1. 报价单必须按各栏目认真填写,不准漏项,不得涂改。
2. 须投报单价和总价(单价合计与总价不相符时,以总报价为准)
3. 项目服务具体实施内容按《方案》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服务公司(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