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区老**内涝治理项目沿**路片区内涝治理、小洋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及**市(皖**)长江生态公园(一期)(EPC+O)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市****公司、安****公司 | |||||
招标人代表 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谢原青、张皓、刘峰 联系方式:0556-****370、0556-****603、0556-****718 | |||||
最高限价 | 19647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审查费396万元,暂列金额977.62万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路213号五楼交易一部 联系方式:0556-****16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13日0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1)建设工期:300日历天 (2)运 营 期:自正式投入运营起5年 | |||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 无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艾绿工程****公司、****集团****公司、新自然(**)****公司(联合体) | ||||
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1)建设工期:300日历天 (2)运 营 期:自正式投入运营起5年 | |||
地 址 | 牵头方:**市**区紫星路588号1幢1层093室 成员方:**省**市**区新**北路29号、**市**区紫星路588号1幢1层092室、**市长江路399号、**市**区沪青平公路277号5楼 | |||||
投标价(元) | 人民币:****20166.00元,暂列金额977.62万元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 邱 锴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鲁137********19987 | ||||||
技术负责人 | 郦辉帆 | 质量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获奖 | 无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①施工奖项:****开发区东部**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仙花互通连接线及大别山路)荣获2023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 ②设计奖项:**县**河河道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规划设计,荣获二〇二一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 | |||||
企业业绩 | ①施工业绩:****湾新区中兴一路(金源大道-兴慈五路)市政工程总承包(EPC) ②运营业绩:巴文化公园改建提升项目(O+EPC)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集团有限公司、**林同炎李国豪****公司(联合体) | ||||
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1)建设工期:300日历天 (2)运 营 期:自正式投入运营起5年 | |||
地 址 | 牵头方:**市**区霞阳南路9号1108室 成员方:**市**区城桥镇东门路101号 | |||||
投标价(元) | 人民币:****54165.00元,暂列金额977.62万元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 陈宏斌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闽135********13494 | ||||||
技术负责人 | 王黎忠 | 质量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获奖 | 无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乌昌大道跨**大桥**工程被评为2021年度**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市政公用工程二等奖 | |||||
企业业绩 | **北路(集灌路-**大道)提升改造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公司(联合体) | ||||
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1)建设工期:300日历天 (2)运 营 期:自正式投入运营起5年 | |||
地 址 | 牵头方:**市梅溪路 82号 成员方:**市**区陇海中路50号 | |||||
投标价(元) | 人民币:****96989.00元,暂列金额977.62万元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 刘冬梅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豫141********00220 | ||||||
技术负责人 | 孙彦冰 | 质量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获奖 | 无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市人民路(G106~**路)道路工程荣获2022年度**省优秀勘察设计奖 | |||||
企业业绩 | **县菩提路畅通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19日17时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黄书红,联系电话:0556-****160。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018)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