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经二路11号璞丽东韩公寓1310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叁仟元整(¥403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噪声自动监测子站(含气象监测、声源识别、声源定位等模块)、车流量监测单元 品牌:奥斯恩 规格型号:OSEN-Z01、OSEN-Z01配套 数量:7套、1套 单价:44000元、9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盛魁、王奇、徐玉才、孙淑琼、牛永(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30万元(含)-60万元(不含),定额5000元;
(二)收费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期限:2024年7月19日
3.开标日期:2024年8月13日
4.资格能力条件:本项目未作要求
5.业绩:**市天地人车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平台运维项目2023.1.10。
6.信誉(荣誉获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Q****22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1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E****202)
7.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未作要求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龙悦****公司、**省****公司、****公司符合性检查不通过。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详见附件
10.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8月26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009。
(五)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希夷大道455号5楼
联系方式:0558-****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希夷大道455号F403室
联系方式:0558-****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558-****178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4年8月14日
下载招标文件.pdf下载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docx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