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实施,项目代码:2408-411725-04-01-947919,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融资+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开发区
2.3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7620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投资约63000万元,项目占地约325亩,计划购置闲置厂房,对26栋旧厂房旧办公楼进行改建,**8.86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同时建设职工宿舍,餐厅,污水处理站,库房以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勘察范围包括:地质勘察;
②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施工图须通过相关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
③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施工全过程管理服务及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等后续工程相关服务。
2.5 质量标准:
①勘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规范要求;
②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③施工质量标准:施工满足设计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包括勘察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
2.8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9 招标控制价:
①勘察费招标控制价:财政评审金额中所需勘察部分评审金额的0.5%;
②设计费招标控制价:财政评审金额的1%;
③施工费招标控制价:财政评审金额的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况(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4 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以来任意1****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以来任意1****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3)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以来任意1****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以来任意1****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3.5 信誉要求(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本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6 其他要求:(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指勘察、设计、施工企业除参加联合体投标的可为同一法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外,在不同联合体中不得有下述行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截图);
3.7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4、企业注册
4.1 投标人首先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站”)(https://ggzy.****.cn)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提交并完善企业投标所需资料信息,由企业自行核验通过,最后自行选择CA锁发布机构(信安CA、华测CA、**CA、**CA),并沟通CA办理所需资料与办理方式(信安CA:0371-96596 华测CA:****202211 **CA:****123838 **CA:****197888),完成CA密钥的办理,完成注册。
4.2 请各投标人注意完善****银行及开户账号等),以免未填写或错误导致系统判定废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5日8:00时至2024年08月21日18:00时登录“交易平台网站”(https://ggzy.****.cn),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5.3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交易平台网站”(https://ggzy.****.cn****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CA密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4 请各投标人登录时注意完善****银行及开户账号等),以免未填写或错误导致系统判定废标。
6、资格审查方式
6.1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投标企业应在项目开标前,将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业绩、荣誉、财务等投标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中,同时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材料”菜单下按标段从诚信库中挑选该标段投标所用资格审查材料,以供评标过程中评委查阅。评标时以电子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及评审材料”菜单中选取的信息为准。
7、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7.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7.2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4日09时30分(**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MD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cn:8820/TPbidder/login.aspx)上传完成。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s://ggzy.****.cn/:919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7.4 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cn/:8820/TPBidder)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7.5 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帐的时间)。
8.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函”,****银行转账凭证制作至电子投标文件内且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如下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备注项目编号,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以外企业,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一个工作日内退还,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一个工作日内退还(合同签订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备案,逾期未进行合同备案造成保证金延迟退款,由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一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由招标人对排序在中标人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出具处理意见;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须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出具处理意见,交易中心根据招标人的处理意见对投标保证金予以办理。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户名:****交易中心
帐号: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396-****998
9、开标时间和地点
9.1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4日09时30分(**时间)
9.2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邢女士
电 话:0396-****997
地 址:**县学苑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50米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熊先生
电 话:180****1598
地 址:**市**区经三路85号3号楼13层
12、监督部门:
行业监督单位:****建设局
电 话:0396-****610
联 系 人:李先生
综合监督部门:确****管理委员办公室
电 话:0396-****806
联 系 人:潘先生
13、特别提醒:
因**不见面交易系统具备视频直播、语音通话等,对网络带宽及硬件要求相对较高的功能,故投标人在参与使用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的项目时,需确认是否满足如下要求:
1、网络要求:
网络带宽4M以上。
2、硬件要求
电脑要求内存4G及以上,且需配套网络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并确保其均能正常运转。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IE11及以上。
3、人员要求
对于参与**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的投标企业代表,要求能熟练掌握电脑基础操作。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