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0万套护理椅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81MA2GU1FFX8 | 建设单位法人:蔡宁 |
吴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工业园**东路5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60万套护理椅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86-C3586-康复辅具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工业园**东路5号 |
经度:121.211643 纬度: 30.03955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26 |
余环建〔2024〕5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0281MA2GU1FFX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281MA2GU1FFX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201MA2AJGFK6G | 竣工时间:2024-03-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page178?article_id=3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60万套护理椅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60万套护理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塑料改性:拌料、PA改性、PP或者ABS改性 (2)自产塑料粒子打样:注塑成型、检验 (3)护理椅生产:组装、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1)塑料改性:拌料、PA改性、PP或者ABS改性 (2)自产塑料粒子打样:注塑成型、检验 (3)护理椅生产:组装、检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的相关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 3、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对高噪声源设备、车间落实相应的隔音、降噪、减振措施,控制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和2类(南侧)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必须妥善收集、处置。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固废的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妥善、规范地收集、堆放和储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相应环境风险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市小曹娥****公司处理后排放。 2、本项目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同注塑废气经集气罩经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碎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3、本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为合理布置生产区域,将高噪声生产设备尽量靠近厂房中部布置,设备加装防振垫;加强设备维护,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 4、本项目废包装****公司回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含油废渣及污泥、水环真空泵含油废水、废过滤网、废包装袋、废油桶、废油、喷淋废水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厂区内设有消防箱等应急防控措施、办公室内备有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建设项目位于**市**街 ****工业园**东路5号、**路56号,主要生产工艺为:拌料、熔融挤出、冷却、切粒、注塑、组装等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项目位于**市**街 ****工业园**东路5号,主要生产工艺为:拌料、熔融挤出、冷却、切粒、注塑、组装等 |
因**路56号存在建筑安全隐患正进行加固,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兴东路5号目前到位2台注塑机(用于打样)、2条挤出线、组装装配等生产设备及配套污染防治措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027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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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208 | 0.473 | 0 | 0 | 0.208 | 0.20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 验收检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悬浮物最大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其它企业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限值要求 | 本项目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同注塑废气经集气罩经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检测期间,注塑、挤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氨、丙烯腈排放浓度最大值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最大值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侧2类 | 本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为合理布置生产区域,将高噪声生产设备尽量靠近厂房中部布置,设备加装防振垫;加强设备维护,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 | 验收检测期间,项目东侧、西侧、北侧厂界昼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侧厂界昼间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相应环境风险措施 | 厂区内设有消防箱等应急防控措施、办公室内备有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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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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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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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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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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