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发展中心、****中心、局相关站所:
为切实加强化肥减量增效、绿肥及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耕地质量监测网络等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一)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各****发展中心、****中心****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酸化耕地治理、化肥减量增效、耕地质量监测网络等项目管理的通知》(闽农土〔2024〕6号)要求,对开展农户施肥调查、取土化验、田间试验、宣传培训、制作和发放施肥建议卡、技术指导、现场观摩、标识牌制作等,以及对承担科学施肥社会化服务和开展“三新”配套示范片建设及所需的施肥新技术、肥料新产品和新机具等给予补助。
(二)绿肥及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各****发展中心、****中心****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绿肥及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管理的通知》(闽农土函〔2023〕642号)要求,对主要用于绿肥种子、机械播种补贴、使用商品有机肥补贴、对开展示范片建设、取土化验、田间试验、技术指导、现场观摩、标识牌制作、宣传资料等给予补贴。
(三)耕地质量监测网络项目。各****发展中心、****中心****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酸化耕地治理、化肥减量增效、耕地质量监测网络等项目管理的通知》(闽农土〔2024〕6号)要求,对开展监测点耕地占用租金、标志牌设立、空白区的建立、减产补贴、田间观察记载、土样采集及处理、土样检测、监测技术培训、数据分析、建立监测简化试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购买墒情监测设备、墒情监测点建设等给予补贴。
二、完善项目组织实施
(一)化肥减量增效项目。项目所在****发展中心、****中心要按照项目方案要求,明确实施地点、任务规模、技术模式与保障措施等,落细落实各项任务指标。要紧盯项目绩效任务目标,按农时季节,合理安排或配合田间试验、农户施肥调查与科学施肥指导,推进“ 三新”集成技术推广,培育科学施肥第三方服务组织,引导农企对接,促进配方肥和技术措施到户到田。其中,化肥减量增效“ 三新”配套示范项目。1.申报程序:实施主体向****服务中心****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局。2.补贴对象及标准:全县示范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社和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对于采用“三新”技术模式的示范片的补助不超过省级标准。3.项目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对所申报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审核,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牵头、相关股室负责同志参与,从农业项目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组成项目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组由3-5人组成),按照农业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开展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拟扶持项目和补助初步方案。4.项目研究:拟扶持项目和补****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再将拟扶持项目和****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公告栏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全方位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5. 验收办法与标准:由县农业农村局联****服务中心****中心)组织验收。验收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相关图片等佐证材料。6.资金拨付:验收合格,****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公告栏上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将补助资金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二)绿肥及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各****发展中心、****中心要按照项目方案要求,及时开展摸底调查,组织申报。1.申报程序:农业经营主体向****服务中心****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或租赁合同等复印件。乡(镇、街道)核****农业农村局。2.补贴对象:绿肥和商品有机肥补贴对象为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社和农业种植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3.补贴标准及方式:绿肥示范推广。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招标采购绿肥种子,并免费发放给补贴对象;对绿肥机械播种给予适当补助。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由补贴对象自主选择购买符合《有机肥料》NY 525农业行业标准,并取得**省肥料登记证且登记证在有效期内的商品有机肥。购买商品有机肥每亩施用量达到250公斤以上,每亩给予补贴不超过100元(即每吨补贴不超过400元)。4.项目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对所申报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审核,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牵头、相关股室负责同志参与,从农业项目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组成项目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组由3-5人组成),按照农业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开展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拟扶持项目和补助初步方案。5.项目研究:拟扶持项目和补****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再将拟扶持项目和****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公告栏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全方位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6. 验收办法与标准:绿肥示范推广。各****发展中心、****中心在免费发放绿肥种子给补贴对象时,要登记造册、签字确认,并进行公示。实施整村推进绿肥种植的,由村代表领取,在免费发放绿肥种子给补贴对象时,也要登记造册、签字确认及公示。****农业农村局存档。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技术站****服务中心****中心)组织验收。验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商品有机肥施用面积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等)、项目申报情况公开或公示材料,购买商品有机肥转账凭证(即对公账户转账凭证)、购肥发票(复印件)、商品有机肥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货物现场核验表、相关图片(包括商品有机肥到货、数量、包装、施肥作业、货物现场核实相片、验收现场等图片)。7.资金拨付: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验收合格,****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公告栏上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将补助资金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三)耕地质量监测网络项目。项目所在的****发展中心、****中心要按照项目要求,****技术站****服务中心****中心)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公告栏上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将补助资金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三、严格项目招标采购
(一)化肥减量增效项目。项目实施需购买第三方服务,或者对开展“三新”配套示范片建设及所需施肥新技术、肥料新产品和新机具进行招标采购,根据采购金额大小,****政府采购。购买第三方服务需对第三方技术资质、专业人员和业绩水平等进行审核;政府采购要建立公开透明的招标程序,对采购物质进行核验,确保质量;第三方完成合同指标,需对其递交的成果资料进行审核。
(二)绿肥及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项目采购要建立公开透明的招标程序,开展绿肥种子招标采购。根据采购金额大小,对绿肥种****政府采购,其中,自行采购按有关要求执行。政府采购要按程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采取综合评标、最低价中标等方式,保障招标结果的公正性。要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合法性。招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要求中标企业将绿肥种子送达乡镇(街道),县农业农村部门应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绿肥种子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保种子质量。
四、健全项目资料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要认真做好项目资金拨付所需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项目资料健全完备,并及时归档备查,实行专人管理。
(一)化肥减量增效项目。项目资料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试验方案,田间试验、施肥调查、宣传培训、施肥指导等过程的文字、影像资料,试验报告和年度实施总结等材料。采取政府采购的还包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标合同和履约、核验等资料;采取自行采购的还包括:相关询价和成果递交等资料。
(二)绿肥及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绿肥种植项目资料包括:绿肥种子招标采购资料、抽检结果、绿肥种子发放表(册)及补贴对象签字、公示情况等材料。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资料包括:购买商品有机肥转账凭证、购肥发票(复印件)、商品有机肥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商品有机肥施用面积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村或乡镇面积确认单等)、相关图片(包括商品有机肥到货、数量、包装、施肥作业、货物现场核实相片、验收现场等图片)、公示情况等材料。
(三)耕地质量监测网络项目。项目资料主要包括:本区域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实施方案、监测点资金补助分配表、农户补助合同或协议、监测点土样检测报告、年度监测工作总结、相关相片等。
五、强化项目监督检查
****发展中心、****中心要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强化跟踪问效,梳理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农业农村局强化指导服务,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及时指出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将不定期开展实地抽查,及时掌握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工作进度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到位,必要时,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约谈提醒,或向有关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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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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