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大将镇大将街66、68号门面房屋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县大将镇大将街66、68号门面房屋租赁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我分公司计划续租**县大将镇大将街66、68号门面(面积:33****营业厅。月租金1200.00元(含税价),租赁期为24个月,自[ 2024 ]年[ 9]月[ 1 ]日(“起租日”)起,至[ 2026 ]年[ 8]月[ 30 ]日止,本次预算金额为28800.00元(含税价)。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1、服务供应来源唯一。2、****公司****中心业[2021]15号(关于规范房屋土地租赁、渠道佣金、业务**MSS系统操作的通知)第二项需要签订支出类合同的不属于采购归口管理范畴事项的系统操作要求的第1条房屋土地租入(含物业管理费、电费支出等相关费用),因生产、办公、营业场所及渠道门店等租入,需要签订支出类合同的,****公司房屋土地租赁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相应流程审批决策后,从“MSS系统—采购辅助模块”中的采购结果编制入口,上传相关决策过程文档作为采购结果审批依据,如租入物业为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应选择“单一来源(公示)”,在采购结果编制前应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结果审批完成后,由需求部门通过关联经审批的采购结果编制合同。这类采购结果无须再按采购管理规定审批,采购操作无须前序的采购需求、采购方案等环节。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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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9日,共3天工作日。
五、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电话:0772-****495
邮箱:****@189.cn
地址:****广场北路9号
邮编:5454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日 期: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