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2.项目名称:
2.1.**航校3号机库重建项目设计服务。
2.2.**航校4号机库重建项目设计服务。
2.3.**航校5号机库重建项目设计服务。
2.4.**航校6号机库重建项目设计服务。
2.5.**航校1、2、7号机库整修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
4.1**航校3号机库重建项目设计服务10万元。
4.2**航校4号机库重建项目设计服务10万元。
4.3**航校5号机库重建项目设计服务10万元。
4.4**航校6号机库重建项目设计服务10万元。
4.5**航校1、2、7号机库整修项目设计服务5万元。
当中标人中标金额低于概算批复金额时,结算金额以中标人报价金额为准;当中标人中标金额高于概算批复金额时,结算金额以概算批复为准。待资金批复后按照合同支付相关款项。
5.采购需求
5.1设计周期:5个项目同步推进,可研代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各20日历天;
5.2采购范围:5个项目的可研代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设计后期服务工作;
5.3建设内容
5.3.1.**航校3号机库重建项目:对3号机库进行灾后重建, 建筑面积593.01平方米, 建设内容包括土建、结构、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5.3.2.**航校4号机库重建项目:对4号机库进行灾后重建, 建筑面积593.01平方米, 建设内容包括土建、结构、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5.3.3.**航校5号机库重建项目:对5号机库进行灾后重建, 建筑面积593.01平方米, 建设内容包括土建、结构、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5.3.4.**航校6号机库重建项目:对6号机库进行灾后重建, 建筑面积593.01平方米, 建设内容包括土建、结构、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5.3.5.**航校1、2、7号机库整修项目:整修内容包括1号机库屋面板更换;各机库内墙面粉刷、环氧自流平地面铺设以及水电暖设施改造;机库及调度楼、保伞库、机务楼外墙面修整。
注:3、4、5、6号机库现有建筑面积、平面布局及结构相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1)具有建筑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民航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有相应专业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
3.业绩:报价人及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库项目设计业绩,需要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
4.报价人近三年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报价(提供公告日期之后查询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8 月19 日15时30分,地点为:**市胜利路41号**航校会议室。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报价响应文件应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并现场递交,报价人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递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报价文件包括:
4.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企业资质及资信证明;
4.3报价人及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机库设计业绩证明文件(能够表明项目负责人信息);
4.4报价人提供公告日期之后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4.5报价表(见附件)。
4.6报价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含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4.7以上所有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定标办法
报价人进行分项报价,最终以分项报价合计数最低者为选定供应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事项
****学校自主选择国内供应商,不是政府采购项目,也不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适用于《****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公告在《****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秦老师
电 话:0372-****076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372- ****174
附件:报价表
**航校机库灾后修整及重建等项目 设计服务报价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元 | |
1 | **航校3号机库重建项目设计服务 | ||
2 | **航校4号机库重建项目设计服务 | ||
3 | **航校5号机库重建项目设计服务 | ||
4 | **航校6号机库重建项目设计服务 | ||
5 | **航校1、2、7号机库整修项目设计服务 | ||
合计 | |||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