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楼梯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402MA6NGRC57G | 建设单位法人:陈忠富 |
黄正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社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木楼梯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33-木材加工;木质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033-C2033-木楼梯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社区 |
经度:102.485214 纬度: 24.33411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09 |
玉红环审〔2023〕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2-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6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0402MA6NGRC57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5********104055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104055X | 竣工时间:2023-12-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公司官网http://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加工木楼梯扶手6000米、木楼梯立柱30000棵、木楼梯踏板500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木楼梯扶手6000米、木楼梯立柱30000棵、木楼梯踏板500平方米。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①原辅材料储存 委托方提供的半成品木楼梯扶手、立柱、踏板等原料堆放在厂区空地,含VOCs类辅料储存于油漆储存间。 ②打磨、喷漆、烤漆工序 打磨:半成品木楼梯扶手、立柱、踏板在打磨间先经过初次打磨,此过程会产生粉尘、废砂布、边角料和噪声; 底漆:初次打磨后搬到底漆间喷第一遍底漆,此过程会产生空油漆桶、漆渣、喷涂废气; 二次打磨:底漆喷完后搬到打磨间进行二次打磨,此过程会产生废砂布、含漆粉尘和噪声; 二次底漆:二次打磨完成后搬到底漆间进行二次底漆,此过程会产生空油漆桶、漆渣、喷涂废气; 三次打磨:二次底漆喷完后搬到打磨间进行三次打磨,此过程会产生废砂布、含漆粉尘和噪声; 上色:三次打磨后搬到上色间进行上色,此过程会产生喷涂废气、漆渣、空油漆桶; 面漆:上色后搬到面漆间喷面漆,此过程会产生喷涂废气、漆渣、空油漆桶; 烤漆:面漆喷完后搬到烤漆间进行烤漆,烤漆间夏季为自然晾干,秋冬季使用电烤烘干。此过程会产生噪声、烘干废气(晾干废气)。 ③包装和成品 完成涂装加工后,产品经过包装后存放于厂房空地,包装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材料。 | 实际建设情况:①原辅材料储存 委托方提供的半成品木楼梯扶手、立柱、踏板等原料堆放在厂区空地,含VOCs类辅料储存于油漆储存间。 ②打磨、喷漆、烤漆工序 打磨:半成品木楼梯扶手、立柱、踏板在打磨间先经过初次打磨,此过程会产生粉尘、废砂布、边角料和噪声; 底漆:初次打磨后搬到底漆间喷第一遍底漆,此过程会产生空油漆桶、漆渣、喷涂废气; 二次打磨:底漆喷完后搬到打磨间进行二次打磨,此过程会产生废砂布、含漆粉尘和噪声; 二次底漆:二次打磨完成后搬到底漆间进行二次底漆,此过程会产生空油漆桶、漆渣、喷涂废气; 三次打磨:二次底漆喷完后搬到打磨间进行三次打磨,此过程会产生废砂布、含漆粉尘和噪声; 上色:三次打磨后搬到上色间进行上色,此过程会产生喷涂废气、漆渣、空油漆桶; 面漆:上色后搬到面漆间喷面漆,此过程会产生喷涂废气、漆渣、空油漆桶; 烤漆:面漆喷完后搬到烤漆间进行烤漆,烤漆间夏季为自然晾干,秋冬季使用电烤烘干。此过程会产生噪声、烘干废气(晾干废气)。 ③包装和成品 完成涂装加工后,产品经过包装后存放于厂房空地,包装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材料。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打磨间(DA001): 设置1套除尘效率99%布袋除尘,单套风量1000N/m3/h,排放高度15m。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即≤120mg/m3 (2)漆房(DA002): 水帘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水帘除尘装置,风量10000Nm3/h,排放高度15m。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即≤120mg/m3。非甲烷总烃、甲苯和二甲苯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家具制造标准浓度限值。 (3)车间外恶臭: 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要求。 (4)打磨间未收集的粉尘: 厂房阻隔,厂界无组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即≤1.0mg/m3。 (5)漆房未收集的废气: 厂界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标准限值;车间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水环境: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周围农户清挑作为农肥使用。 (三)声环境: 厂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及全封闭厂房、在厂界东侧、南侧设置隔音屏障。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 项目运营期主要固废源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回收粉尘、边角料、废砂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余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 危险废物为空油漆桶、废润滑油、漆渣、含漆粉尘、废活性炭等,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公司定期清运处理。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可做到100%处置。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重点防渗区:喷漆间、烤漆间、油漆储存间、危废暂存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技术要求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进行防渗处理。 (2)一般防渗区:化粪池、打磨间、循环水池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技术要求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进行防渗。 (3)简单防渗区:其余生产车间、生活区、道路等,防渗技术要求为地面硬化。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操作人员按规定流程操作,经常检查,确保容器处于密闭化的状态,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对贮存容器、消防器材等,进行各种日常的、定期的、专业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将发现问题落实到人、限期落实整改。 (2)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避免与氧化剂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3)明确每个工作人员在工作与消防安全管理上的职责和责任,建立安全奖惩制度等。 (4)油漆储存间进行防渗,油桶设置围堰; (5)一旦发生意外泄漏,采用空桶转移; (6)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对油漆储存间进行监测,一旦发现有泄漏迹象,立即处置。 (七)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 (2)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一)大气环境: (1)打磨间(DA001): 项目在打磨间安装了一套风机风量为2006-3709Nm3/h的布袋除尘器,打磨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即≤120mg/m3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漆房(DA002): ①项目在底漆间、上色间、面漆间分别设置1套水帘除尘,产生的废气经各自安装的水帘除尘处理后汇集到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统一处理,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②项目的烤漆工段在烤漆间进行,漆间夏季为自然晾干,秋冬季使用电烤烘干,废气负压收集汇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同一个排气筒(DA002)排放。 ③排气筒风机风量为5712-10562Nm3/h。 ④DA002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即≤120mg/m3。非甲烷总烃、甲苯和二甲苯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家具制造标准浓度限值。 (3)车间外恶臭: 本项目使用溶剂型油漆,在项目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带有一定的溶剂型油漆气味的恶臭,本项目通过强化集气效率,减少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项目离居民区较远,再通过周围绿化吸附后进入大气扩散。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要求。 (4)打磨间未收集的粉尘 打磨间未收集完的粉尘经移动式双桶布袋吸尘器收集和厂房阻隔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即≤1.0mg/m3。 (5)漆房未收集的废气: 漆房未收集完的少量废气经封闭式厂房阻隔后少量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标准限值;车间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 |
(1)项目环评设计漆房的喷涂废气经1套水帘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水帘除尘装置配套建设一个5m3的水帘循环水池。 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为提高废气处理效率,在底漆间、上色间、面漆间分别设置1套水帘除尘装置,分别配套建设了1个水帘循环水池,底漆间(5m3)、上色间(5m3)、面漆间(25m3)。产生的废气经水帘除尘处理后,汇集到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统一处理,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烤漆间废气负压收集汇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同一个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生产规模和工艺未发生变化,水帘除尘单独分开建设提高了废气处理效率,不会导致废气排放量增加。项目水帘除尘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帘除尘循环水池的增加不会导致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2)项目环评设计建设1个占地面积约为700m2的仓库。 项目项目生产方式为来料加工,原料和产品均属于特定的委托单位,库存量很小,因此未建设仓库。而是将厂房内面积约为700m2的剩余空地用于产品和原料的堆放,未建设仓库,不对生产规模和污染物产排构成任何改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及时处理、清运建筑垃圾,防止粉尘污染环境,建筑垃圾进行分类,能够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管理部门规定地点及时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倾倒;控制强噪声设备作业,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最大限度减轻施工噪声的影响。 (2)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定期由周围农民清掏回用作农肥,不得外排。 (3)打磨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房废气负压收集,经水帘湿式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强化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4)项目营运期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置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砂布、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油漆桶、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含漆粉尘、水帘循环浓液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分类收集和贮存,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制度并配套相应的贮存设施,专人负责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及时清运贮存的危险废物,且必须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6)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按照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期项目加强了环境管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做到及时处理、清运建筑垃圾,防止粉尘污染环境,建筑垃圾进行分类,能够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管理部门规定地点及时处理,做到不得随意堆放倾倒。控制强噪声设备作业,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最大限度减轻施工噪声的影响。 (2)项目水帘除尘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两个容积为13.5m3的化粪池(总容积为27㎡)处理后定期由周围农民清掏,不外排。 (3)项目打磨车间产生的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打磨工段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4)项目在底漆间、上色间、面漆间分别设置1套水帘除尘,产生的废气经各自安装的水帘除尘处理后汇集到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统一处理,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的烤漆工段在烤漆间进行,漆间夏季为自然晾干,秋冬季使用电烤烘干,废气负压收集汇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同一个排气筒(DA002)排放。 (5)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喷漆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6)项目在打磨车间带磨机上安装移动式双桶布袋吸尘器,在厂房配备一台G3600A的工业吸尘器以及厂房阻隔等方式强化了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体、苯、甲苯、二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生产设备均放置在厂房内,运营期通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墙体隔声等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7)一般固废: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袋、边角料、废砂布、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8)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于厂内垃圾桶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9)废油漆桶、废矿物油、废活性炭、漆渣、含漆粉尘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公司进行处置,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制度,危废暂存间采取“三防”处理,对不同种类的危废进行分区暂存。 (10)由于面漆间进行了升级改造,面漆间产生的废气经水帘除尘汇集到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原设置的过滤棉已不再使用。 (11)项目水帘除尘水循环使用,使用时间过长后,需要更换,目前暂未进行过更换,待需要更换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12)项目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委托******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码:****402-2024-008-M,后期厂内将按照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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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1164 | 0 | 0 | 0 | 0.116 | 0.11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无 | 已建设2个13.5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围农民清掏,用作农肥。 | 未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在打磨车间安装有布袋除尘器,打磨车间产生的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 (1)采样点位:打磨车间废气排放口(DA001) (2)监测项目: 打磨车间废气排放口(DA001):颗粒物; (3)采样频率:采样二天,每个点每天采样三次; (4)采样时间:2024年01月06日-07日。 (5)监测结果:2024年01月06日项目打磨车间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0mg/m3,排放速率<0.010kg/h。2024年01月07日项目打磨车间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0mg/m3,排放速率<0.011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
2 | 喷漆车间废气治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在底漆间、上色间、面漆间分别设置1套水帘除尘装置,分别配套建设了1个水帘循环水池,底漆间(5m3)、上色间(5m3)、面漆间(25m3)。产生的废气经水帘除尘处理后,汇集到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统一处理,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烤漆间废气负压收集汇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同一个排气筒(DA002)排放。 | (1)采样点位:喷漆车间废气排放口(DA002); (2)监测项目: 喷漆车间废气排放口(DA002):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 (3)采样频率:采样二天,每个点每天采样三次; (4)采样时间:2024年01月06日-07日。 (5)监测结果:2024年01月06日喷漆车间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0mg/m3,排放速率<0.145kg/h;苯排放浓度为0.0072mg/m3,排放速率为0.00005kg/h;甲苯排放浓度为0.0030mg/m3,排放速率<0.00002kg/h;二甲苯排放浓度为0.415mg/m3,排放速率为0.003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7.90mg/m3,排放速率为0.057kg/h。2024年01月07日喷漆车间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0mg/m3,排放速率<0.140kg/h;苯排放浓度为0.0022mg/m3,排放速率<0.00002kg/h;甲苯排放浓度为0.0045mg/m3,排放速率<0.00003kg/h;二甲苯排放浓度为0.225mg/m3,排放速率为0.002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5.72mg/m3,排放速率为0.057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生产设备均布置于厂房内,通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限值2类限值要求 | 项目生产设备全部放置于生产车间内,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震垫、基础减震等措施。 | (1)采样点位:厂界外1米处,设置4个噪声监测点; (2)监测项目:厂界噪声; (3)采样频率:监测二天,昼夜各监测一次; (4)采样时间:2024年01月06日-07日。 (5)监测结果:2024年01月06日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值昼间在50.5dB(A)~58.1dB(A)之间,夜间在42.8dB(A)~46.6dB之间,2024年01月07日厂界噪声监测值昼间在51.8dB(A)~58.3dB(A)之间,夜间在41.9dB(A)~45.7dB之间,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限值2类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1)重点防渗区:喷漆间、烤漆间、油漆储存间、危废暂存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技术要求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进行防渗处理。 (2)一般防渗区:化粪池、打磨间、循环水池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技术要求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进行防渗。 (3)简单防渗区:其余生产车间、生活区、道路等,防渗技术要求为地面硬化。 | (1)重点防渗区:项目喷漆间、烤漆间、危废暂存间、油漆间等区域均位于封闭式厂房内,地面全部进行混凝土硬化并采取防渗处理,能达到重点防渗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油漆间已做防泄漏措施。 (2)一般防渗区:化粪池、打磨间、循环水池均进行一般防渗。 (3)简单防渗区:其余生产车间、生活区、道路等地面已进行硬化。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运营期主要固废源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 (1)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回收粉尘、边角料、废砂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余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 (2)危险废物为空油漆桶、废润滑油、漆渣、含漆粉尘、废活性炭等,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公司定期清运处理。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可做到100%处置。 | 一般固废: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袋、边角料、废砂布、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 (1)空油漆桶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空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公司清运处置。 (2)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 项目机械设备在维修、保养、运行过程中会使用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公司清运处置。 (3)废活性炭 活性炭吸附装置更换活性炭时产生的废活性炭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公司清运处置。 (4)漆渣、含漆粉尘 水帘循环池中产生的含漆粉尘以及漆渣目前尚未进行过清掏,待进行清掏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公司清运处置。 (5)水帘循环浓液 本项目水帘除尘水循环使用,使用时间过长后,需要更换,目前暂未进行过更换,待需要更换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1)操作人员按规定流程操作,经常检查,确保容器处于密闭化的状态,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对贮存容器、消防器材等,进行各种日常的、定期的、专业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将发现问题落实到人、限期落实整改。 (2)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避免与氧化剂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3)明确每个工作人员在工作与消防安全管理上的职责和责任,建立安全奖惩制度等。 (4)油漆储存间进行防渗,油桶设置围堰; (5)一旦发生意外泄漏,采用空桶转移; (6)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对油漆储存间进行监测,一旦发现有泄漏迹象,立即处置。 | (1)制定了员工培训制度,操作人员按规定流程操作,经常检查,确保容器处于密闭化的状态,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对贮存容器、消防器材等,进行各种日常的、定期的、专业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将发现问题落实到人、限期落实整改。 (2)厂区内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避免与氧化剂接触。搬运原辅料时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3)明确每个工作人员在工作与消防安全管理上的职责和责任,建立安全奖惩制度等。 (4)油漆储存间已使用混凝土进行硬化防渗,油漆桶设置有防泄漏措施; (5)若发生油漆泄漏立即采用空桶进行转移; (6)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对油漆储存间进行监测,一旦发现有泄漏迹象,立即处置。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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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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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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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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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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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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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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