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巴县昌龙乡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5********948907Y | 建设单位法人:次旦 |
****科技局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规划路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昌龙乡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42-灌区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1-E4821-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
经度: 纬度: | ****机关:******服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27 |
日行审服环评〔2023〕6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98.95 |
20 | 运营单位名称:****科技局 |
115********542740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设计院有限公司 |
****0195MABP7MQL5B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无 | 竣工时间:2023-10-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298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工程共涉及普村、乃村、亚欧村、玉雄村和雪布让村5个村组。**取水口3座,干渠4条9899m,支渠3条1336m,农渠3条916m,附属建筑物15座。其中普村、乃村、亚欧村建设取水口1座,干砌**道2条,总长2122m,附属建筑物包括过路箱涵4座,排洪渡槽1座;玉雄村建设取水口1座,玻璃钢渠道1条,长4689m,附属建筑物包括过路箱涵3座,分水闸1座;雪布让村建设取水口1座,**及维修干砌石干渠1条长3078m,维修支渠(土渠)3条长1336m,农渠(土渠)3条长916m,属建筑物包括过路箱涵7座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工程共涉及普村、乃村、亚欧村、玉雄村和雪布让村5个村组。**取水口3座,干渠4条9899m,支渠3条1336m,农渠3条916m,附属建筑物15座。其中普村、乃村、亚欧村建设取水口1座,干砌**道2条,总长2122m,附属建筑物包括过路箱涵4座,排洪渡槽1座;玉雄村建设取水口1座,玻璃钢渠道1条,长4689m,附属建筑物包括过路箱涵3座,分水闸1座;雪布让村建设取水口1座,**及维修干砌石干渠1条长3078m,维修支渠(土渠)3条长1336m,农渠(土渠)3条长916m,属建筑物包括过路箱涵7座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开工前,将施工范围临时设施的规划及临时占地等均纳入施工方案内,且针对相应环保要求纳入施工合同,从而从设计、施工阶段有效控制临时占地,合理布设临时设施,控制生态环境影响。 (2)拟建灌渠施工阶段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的宽度,以达到减少临时占地,又方便施工的目的。 (3)拟建雪布让村干渠及支渠沿途及普村、乃村、亚欧村2#干渠沿途存在耕地等生态敏感区域,施工过程应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即根据平面设置,优先划定施工位置及范围,拟建灌渠施工过程利用现有村道及机耕便道,减少其他不必要的占地。 (4)施工期间加强管控与施工管理,限制人为活动造成的生态影响,施工作业带以外,不准任何人随意践踏碾压、破坏植被。 (5)施工期加强管控,安排专人定期巡护,并记录影像资料,并留档备案,确保生态保护措施的有效落实,并为后续竣工环保验收提供依据。 (6)严格控制行车范围,禁止车辆超越施工红线及机耕便道行驶,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加强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将项目建设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7)项目建设中尽量减少开挖量,在施工过程中应边开挖、边运输、边回填、边碾压、边采取防护措施。现有现有土灌渠拆除后产生的土方等回用于**灌渠建设过程;对临时堆土和堆放的施工材料进行临时遮盖防护。 (8)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序,防止重复开挖和土石方多次倒运,减少裸露面积,缩短裸露时间。土石方工程施工尽量避开暴雨、汛期等恶劣天气施工 | 实际建设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已加强了工程的施工管理;合理地布置了施工场地;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植被恢复;对施工区作业人员进行了保护动物、保护环境的教育。对雪布让村干渠及支渠沿途及普村、乃村、亚欧村2#干渠沿途存在耕地等生态敏感区域,施工过程均严格控制了施工占地范围;施工过程中采用了边开挖、边运输、边回填、边碾压、边采取防护措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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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沉淀池 | 无 | 沉淀池一座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洒水降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监控浓度限值 | 洒水降尘 | 无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合理布设施工机械和施工时间,环评要求尽量避免在居民区附近设置临时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布设远离居民,合理安排施工车流量,设 立标识牌,严格控制车辆鸣笛,限制车辆噪声污染。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合理布设施工机械和施工时间,环评要求尽量避免在居民区附近设置临时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布设远离居民,合理安排施工车流量,设 立标识牌,严格控制车辆鸣笛,限制车辆噪声污染。 | 无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施工过程中生活垃圾垃圾桶内分类收集后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全部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收集后运往指定处理点处理。 | ①施工期生活垃圾主要产生在生活营地周围,施工营地设置有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定期****填埋场。施工期间的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②本项目对钢板、木材等下脚料可分类回收,****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县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严禁随意倾倒、填埋,从而可以避免工程废料造成二次污染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施工过程中严格划定施工红线,合理设置施工场地,施工前对施工场地进行表土剥离,暂存养护后用于后期迹地恢复,对工程可能引起水士流失区域进行防治,采取植被复措施,统筹安排士石方调配,做到工程范围内挖填平衡,规范施工机械操作,防止机械油污跑、冒、滴、漏尤其防范地下水污染,对重点施工区域做好分区防渗工作。 | 开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施工期间合理规划施工时序,严格按照执行设计开挖范围及划定的施工红线范围施工;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占地清理和植被恢复工作;施工期间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未随意下道行驶或另行开辟便道;未在雨天进行大规模挖方工程。对临时堆放的挖方加盖布,挖方妥善堆放,未随意堆放,填方及时回填,及时夯实,及时覆盖,缩短了松散泥士的暴露时间;对工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区域进行防治,采取临时措施(堆放时遮挡、覆盖)、工程措施(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迹地恢复、地表平整压实)和植被措施(对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破坏区域采取植被恢复措施;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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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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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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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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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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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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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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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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