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公司
质疑人地址:**市西环路99号
邮政编号:547000
联系人:甘本伟 联系电话:151****8095
贵公司提交关于****第一、第二、 第三栋学生宿舍改造及教学楼翻修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4年08月08日收悉。****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我公司高度重视,并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小组。****小组****公司所质疑的事项,****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在2024年8月7日12时02分19秒开启最终轮谈判,规定12时48分19秒前提交,我公司在12时14分左右进行最终报价的时候因改变了报价,文件中规定改变报价要上传工程量清单报价(6.3.3谈判小组按照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应当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谈判通知(开启新一轮报价(最终报价,如报价与首次报价不一致时,必须以工程量清单报价来编制,不得以总价下浮的方式做最终报价),****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设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否则视同放弃参加谈判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无法找到上传工程量清单进行最终报价的位置,****公司取得联系,在规定12时48分19****公司的解答,系统上也未能提交工程量清单,我公司于12时41分16秒进行了最终报价。然后12点52分52秒又接到最终轮谈判的通知,又一次要求进行最终轮谈判。
最终轮报价只能有一次最终轮报价,为何这个谈判项目开启二次最终轮报价,第一轮最终报价已公布,明显暴露了各个供应商的标底,有失公平、公正原则,请被异议人予以公开为何进行二次最终报价的理由,采购程序不合规应该进行重新采购。
质疑事项答复:因在2024年8月7日12时02分19秒发起最终轮谈判时评委未勾选上传附件的端口,导致供应商在进行最终报价时无法上传最终报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因接到供应商反馈无法上传改变报价后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并****小组。****小组讨论后,谈判小组一致决定在系统内作废了该轮谈判报价,在作废该轮谈判报价时,各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并没有在系统上公布,****小组再次于12时52分52秒发起最终轮谈判报价,所有供应商****小组发起的最终轮谈判报价。****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谈判过程中的竞标报价所有轮次报价均不公开,供应商只可见自己本单位的报价,所以不存在暴露各个供应商的报价情形(详见以下**采购云平台截图)。
事实依据如下:(注:公告无法显示图片,详见附件)
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公司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进行作废,至今未接到、收到任何信息,进行作废且未有依据的做法,不符合采购程序,请被异议人予以说明,采购程序不合规应该进行重新采购。
质疑事项答复:因在2024年8月7日12时02分19秒发起****小组在云平台未勾选可上传附件的端口,导致供应商在进行最终报价时无法上传最终报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小组在云平台内作废了该轮谈判报价并在12时52分52秒再次发起最终轮谈判报价。
因云平台操作流程设置,谈判小组如需要再次发起最终轮报价的,需作废前一轮所有报价才能发起新的谈判报价。****小组讨论一致决定同意开启第二轮最终报价,****小组于12时52分52秒再次发起最终轮谈判报价,并得到所有供应商的响应同意,且所有供应商均提交了最终报价。云平台内显示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作废,并非废标,只是云平台设置显示的方式,因此再次发启报价,云平台程序符合要求,不影响供应商参加谈判,及在提交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
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3:中标供应商****于2023年3月3日被****管理局处罚人民币壹万元整,决定书文号:(象)应急罚(2023)2号,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设市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存在不良行为记录且中标是否符合文件要求,请被异议人予以说明,采购程序不合规应该进行重新采购。
质疑事项答复:
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1.2的规定,被处罚要形成不良记录。成交供应商****于2023年3月3日被****管理局处罚人民币壹万元整,但未形成不良行为记录。故在“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上查询时,并未查询到****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公司质疑函后,我公司的工作人员也重新在在“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上查询,也未查询到该单位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该公司的行为不违反《竞争性谈判文件》关于不良行为记录的规定。
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如下:(注:公告无法显示图片,详见附件)
如贵单位对本质疑的答复不满意,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规定,在答复期满后15****政府****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复函。
质疑答复人名称:****
2024年08月14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