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人民西路湖滨大楼E座地下室车库三年租赁权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权利人为**市国有****公司,不动产权证号:浙(2020)**市不动产权第****692号,已委托****出租。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标的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4. 是否设立居住权:否。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6. 竞价方式:浙交汇系统的动态报价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0.40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为0.4万元,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以后每期租金在上一期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付清,租金逐年递增1%。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出租用途 | 地下室车库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的20%(四舍五入保留至百位);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终止时,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完工商和税务注销或迁移变更手续后方可退还(不计息)。承租方如未按规**清有关费用、腾空房屋、未迁出营业地址或损坏租赁物及相关设备设施的,出租方有权酌减或没收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2.该租赁物存在漏水等瑕疵现象,承租方须自行修复,若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出租方概不负责。3.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卫生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按有关规定自行承担。4.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竞买人参与竞价视为已对租赁房产的现状作充分了解。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房屋、改变房屋用途。6.租赁期内,承租方积极配合出租方工作,并履行租赁合同各项义务,租赁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7.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场地消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8.标的物竞得成交之日起需公示5个工作日。9.标的物竞得后相关事项: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10.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11.标的物租赁的具体细则详见《租赁合同》及《租赁场地消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1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须签订浙交汇竞价结果表单,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银行**支行)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中心资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 | ||||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人为企业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0.1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联合产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4年8月15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8月28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8月28日)下午5时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8月28日下午5时止。3.咨询地点:**市鹿**锦绣路银都花苑现代13幢二层201室。4.看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6976.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7.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陈先生 叶女士 | 电话 | 0577-****8697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 | 联系地址 | **省**市鹿**锦绣路银都花苑现代13幢二层 |
联系人 | 陈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8697 | |
手机 | 198****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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