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里矿石料开采、加工运输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所里矿石料开采、加工运输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所里矿石料开采、加工运输施工总承包项目。
2.2项目地点:****杜楼镇。
2.3招标范围:
2.3.1石料开采:钻孔、爆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钻孔、爆破、二次解小、挖装等。辅助性工作:与采矿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矿山爆破开采所需的民用爆炸物品审批、购买、配送、清退回库、储存;爆破施工方案的设计以及相关手续的审批;布孔、验孔、炮孔覆盖、联线、装药、爆后检查、盲炮处理及现场安全监管。施工过程的安全防护措施、钻孔作业现场警戒、爆破警戒、采场警戒、底根处理、炮地平整、修整钻孔、运输爆炸物品用施工便道修建、平台平整、工作面清理、排水沟修建,安全挡墙的修建、维护及防尘网覆盖。凹陷开采所需的各项设施建设及设备配备。临近最终边坡的控制爆破及边坡、台阶修整。石料挖装、剥离,剥离物(土夹层、黄膏石、膏土等)挖装,平台平整,工广区、采区及采区周边排水沟、沉淀池及截水沟修建、维护及清理,边坡靠帮安全挡墙修建,工作帮及最终边坡坡面伞岩和浮石清理,车挡修建及**内排险。承担上述工作内容产生的费用。
2.3.2**内运输:矿权开采范围内各开采平台至破碎机投料口的矿石运输及其**相关的临时道路清表排土运输工作、各平台平整及挡墙修建用料运输,包括但不限于**矿石运输主干道、支路、临时道路使用期维护、清表剥离的排土运输;**内采区(含运矿道路)、加工区、工业广场以及出矿道路等的环保降尘;运输、加工等区域内警示标识维护;运输设备存放和检修场所的建设、维护等;矿石运输主干道、支路、临时道路改扩建及日常维护;矿石运输主干道、支路、临时道路的排水沟及附属给排水管路的**及维护;运输区域内及周边的绿化浇水,按照绿色矿山创建标准配备绿色矿山所需设备等。承担上述工作内容产生的费用。
2.3.3原矿石破碎加工:原矿石破碎、加工、机制砂生产及与工作内容相关的所有辅助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加工生产线、料仓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所有配备件更换;生产工房维修及政策因素增加的工房改造;生产、办公用水电设施(含矿内变电所、配电间等)日常运行及维修保养;供电公司变电所到配电室高压线路巡检维保;生产区域降尘及排水;采场以下料仓以上作业场所保洁及料仓倒料;收尘粉打包装车;加工区域内及周边的绿化养护。承担上述工作内容产生的费用。具体工作标准应符合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安全设施设计文件、环保、水保、安全、职业卫生健康等方案或批复文件及现行技术标准规范文件相关规定。承担上述工作内容产生的费用。
2.3.4负****政府、周边单位、组织、群众的关系,并承担前述工作发生的费用。
2.3.5负责维修受爆破扰动影响的村民房屋,并承担发生的费用。
2.4产品规格及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及规格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1)所里矿开采标高+90m至+45m,开采高度为45m。
(2)爆破后矿石最大粒径单边不超过700mm,超标矿石由投标人负责进行二次机械解小。
(3)爆破应根据岩石赋存情况编制单次爆破设计方案,并报招标人审核。爆破后应及时填写爆破记录,并交给招标人存档。
(4)台阶高度应控制在15m±0.5m之间,不符合要求的由投标人负责处理。
(5)距离最终边帮 15m 时必须编制控制爆破方案,进行控制爆破,钻预裂孔时,必须执行设计规定,规格偏差不超过士0.2米;工作帮边坡角≤75°,6m≤安全平台宽度<6.5m,8m≤清扫平台宽度≤8.5m,永久台阶边坡角≤65°;最终边坡坡面平整无浮石。
(6)工作面爆破量满足采装设备能力,且爆后工作平台采装面的坡度不大于 75°。
(7)投标人的计划、统计、生产调度、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纳入招标人的控制管理体系,配合招标人进行与施工相关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标准化、绿色矿山建设等工作。
(8)投标人应配备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人生产要求的设备设施及项目负责人、作业人员。
2.5产量要求:矿山生产规模300万t/a,估算加工总量约900万吨。要求月均产量不低于25万吨,招标人根据采矿权核定量和实际销售情况调整产量及生产计划,以实际销售量结算费用。
2.6总服务期限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每履行一年,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如考核不合格,招标人出具书面限期整改意见,投标人限期内未完成整改,不再续签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因政策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无法生产或要求停产的,合同提前终止,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提出赔偿等相关诉求。若服务期内加工总量与估算加工总量有较大出入的,以实际服务期为准。投标人不得以服务期内加工总量与估算加工总量有较大出入为由向招标人提出变更、索赔、补偿等任何方式的费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施工劳务资质证书。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三级及以上资质;
(4****管理部门核****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具有合格有效的爆破作业人员中级/C及以上证书,提供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6)投标人拟委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爆破作业人员高级/B及以上证书,提供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7)投标人拟委任项目安全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金属非金属专业)中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合格有效的爆破作业人员中级/C及以上证书,提供一年内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两年须同时具有如下(1)和(2)业绩:
(1)投标人具备矿山生产规模在200万t/a及以上建筑石料矿山的建筑材料(非金属)露天矿山开采承包项目业绩。
(2)投标人具备矿山生产规模在200万t/a及以上建筑石料矿山的建筑材料(非金属)露天矿山运输加工项目业绩。
注:业绩需提供的证明资料要求及说明:
①提供合同关键页(如:项目名称页、合同签章页、项目范围页、项目规模页等关键信息页)。
②上述业绩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以及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度的六张(每月一张)结算发票等证明材料。
③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但合同履约期限覆盖2022年1月1日以来的任意连续两年时间的矿山开采工程总承包及生产加工业绩也予以认可,如:2020年1月1日签订合同,履约期限为4年,业绩予以认可。
④上述业绩若为同一项目连续续签的合同视同为1个业绩
⑤若上述证明资料仍不能体现评审所需的项目特征(评审指标,如:矿山生产规模、矿山开采工程总承包、建筑材料(非金属)露天矿山等)等,则须同时提供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项目特征(评审指标)的其他证明资料【如:技术协议、加盖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印章的证明文件等】。
⑥同一业绩合同同时满足上述(1)和(2)要求的,予以重复认可(1)和(2)业绩。
3.4具有良好的企业征信证明,银行资信,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全部冻结及破产状态,企业财产状况良好(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
3.5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监管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特指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列入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名单且未撤销的。
3.6设备及人员配置:配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满足生产需要的矿用自卸车、装载机、洒水车、雾炮车等设备。提供设备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包括设备购置发票、设备购置或租赁的付款凭证、合格证,矿用自卸车还需提供检测报告等;配置满足生产需要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机电维修人员、驾驶员等。并提供上述项目组成员的相关资格证明,包括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资格证、驾驶证(B照及以上)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发包人要求》。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牵头人须为承担加工运输工作的成员;除特别说明外,承担加工运输工作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2款第(1)项要求;承担开采工作的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2款第(2)、(4)项要求,承担爆破工作的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2款第(3)项要求。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中具有相同资质且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相同工作的,应分别具备符合相应要求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和投标文件的递交等工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9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17时00分。
4.2获取方式:在规定的投标申请时间内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提交投标申请,然后接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支付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http://www.****.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杜楼镇
联系人:纵部长
联系电话:173****33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大道236号
联系人:周宏彬
电话:0551-****9536、177****9772
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8.注册及电子文件的获取
8.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8.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8.3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并通过优质采交易平台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
8.4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8.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0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8.6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toolcdn.****.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file.****.com/files/BidderHelp.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