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公司****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2024-08-15中国中信金融****公司****公司(下称“****”)合法拥有****集团有限公司等下表列示企业的债权或权益。现公告要求下表列示债务人及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以及相关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公司****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相关义务人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证明形成义务(债权债务)的法律文****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法院抵债裁定书、资产抵债合同协议等)履行债务清偿义务或履行相关义务。同时,从即日起,****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贷款企业名称 | 币种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费用 | 资产所在地 | 保证 | 抵质押 | 另行查封 |
1 | ****集团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4,877,741.40 | **省**市 | 何金碧(及配偶张春玲),迈科投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公司24.5%股权,“****中心”商业部分一、二、三、五层及地下车库二层 | 张春玲名下**市**区唐园小区15 幢10201 室房屋,建筑面积208.57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办公,中行轮候查封 | |
****集团有限公司 | 美元 | 121,976,037.16 | 5,487,096.19 | ||||||
****集团有限公司 | 本外币合计 | 915,419,983.65 | 43,808,688.87 | 3,080,926.30 | |||||
2 | ****煤矿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95,484,075.48 | 89,523,212.75 | **省**市 | 杨东及其配偶刘巧林为两笔借款担保,****公司为固定资产借款担保,******公司为流动资金借款担保 | ****集团有限公司30%的股权质押为固定资产借款担保,****集团有限公司20%的股权质押为流动资金借款担保 | ****煤矿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C610********511****2866),查封期限为三年,目前为轮候查封 | |
3 | ****公司 | 人民币 | 90,000,000.00 | 75,896,977.93 | **省**市 | ****煤矿有限公司,刘凯及其配偶马润梅 | / | 2022年8月10日,****煤矿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C610********111****1058),查封期限为三年 | |
4 | ****煤矿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78,473,477.38 | 64,953,244.58 | **省**市 | ****煤矿有限公司,高菲及其配偶尚丽 | / | 2022年8月10****煤矿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C610********111****1058),查封期限为三年,2022年5月18****煤矿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C610********511****2866),查封期限为三年,目前为轮候查封。 | |
合计 | 1,179,377,536.51 | 274,182,124.13 | 3,080,926.30 | 1,456,640,586.94 |
注:1、利息计算至2024年3月31日,暂计日之后利息、罚息、复利等依据相关贷款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计算,具体数额以相关贷款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为准。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给中国中信金融****公司****公司的收益、费用随主债权一并转让。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的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公司****分行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本次转让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及担保人,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即自2024年8月13日起至9月9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强先生、李先生、刘女士、马先生、崔先生、虎女士,联系电话:029-****9162、029-****9169、029-****9163、029-****9153、029-****9155、029-****9158。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9-****9125。
中国中信金融****公司****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8月13日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2024年9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