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王天京屠宰场基地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826MA6KKNAK5L | 建设单位法人:王天京 |
王天京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整****小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基地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8-屠宰及肉类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51-C1351-牲畜屠宰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整****小组 |
经度:101.52803 纬度: 22.47418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06 |
江环准〔202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3-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 |
25.15 | 运营单位名称:**** |
****0826MA6KKNAK5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826MA6KKNAK5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647818C | 竣工时间:2023-03-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4-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424HuCfF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生猪屠宰 | 实际建设情况:生猪屠宰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屠宰生猪10800头/a,30头/d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监测期间:屠宰生猪6头/d |
市场需求变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宰前静养、电击、人工刺杀、放血、刨毛、破肚、取内脏、冲淋、检验、外运 | 实际建设情况:宰前静养、电击、人工刺杀、放血、刨毛、破肚、取内脏、冲淋、检验、外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的废水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要求工程施工时设置临时沉淀池等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等处理后用于施工工序或工地抑尘洒水;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均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屠宰废水和生活污水,要求建设1座处理规模不小于20m3/d****处理站、1座容积为2m3的化粪池及1座容积不小于140m3的防渗收集池,屠宰废****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预处理后同****处理站,均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旱作标准后暂存于收集池,用于项目周边旱地浇灌,不外排。 (二)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过程中,针对施工场地及施工材料运输道路采取洒水抑尘、建筑材料定期喷水和覆盖等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选用先进设备和优质燃油或者以电能为能源的机械设备,以减少燃油废气对周围大气的影响,要求施工期无组织排放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采用电锅炉,无锅炉烟气排放,废气污染物主要是恶臭气体,来自于待宰圈、集粪池、****处理站;要求建设相对封闭的粪便收集设施,采用干清粪工艺,并及时清运产生的粪便及牲畜胃肠内容物,增加车间通风;污水处理站厌氧池全部采取加盖密封等措施,恶臭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厨房油烟经大气稀释扩散。 (三)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可回收的废钢筋等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置,对废砖、含砖、石、砂的废建材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内处置;产生的土方量回填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整董村垃圾集中收集点。运营期固体废物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生产固废,另一部分是生活垃圾,其中生产固废主要为待宰圈内产生的猪粪、屠宰车间内产生的废弃物、污水处理站的污泥;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胃肠内容物收集后及时清运用作周边耕地农肥;不可食用内脏、碎肉残渣集中收集后连同生活垃圾一同清运至整董村垃圾集中收集点,日产日清;猪毛收集晾干后外售综合利用;病害肉尸按相关要求采用安全填埋井深埋作无害化处理,要求固废处置率达100%。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要求施工期间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和采用低噪声设备,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采用选用低噪设备、定期保养、对水泵等设备设减振装置、建筑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同时合理布置设备,尽量将设备布置于室内,远离厂界;采用麻电器将生猪致昏后刺杀;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采取改善路面结构、加强管理、禁止鸣笛等措施控制噪声,要求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 实际建设情况:(一)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废水为主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2m3)收集、隔离间冲洗废水经化粪池2#收集处理后用作周边协议土地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处理规模为20m3/d****处理站处理后达标用于项目周边协议土地浇灌,设有容积为30m3的废****处理站出水。 (二)加强大气环境保护 施工过程中,针对施工场地及施工材料运输道理采取洒水抑尘、建筑材料定期喷水和覆盖等措施。运营期加强通风、固废做到日产日清,每日对待宰车间、观察间、隔离间和屠宰车间地面进行冲洗并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设施及固废治理设施加盖;厨房油烟经大气稀释扩散。 (三)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置;废建材已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内处置;产生的土方量较少,可就地回填;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整董村垃圾集中收集点。运营期:①粪便日产日清;设有1座容积3m3的集粪池,用于收集待宰圈、观察间冲洗粪污、屠宰过程中冲洗的胃肠内容物,集粪****处理站,粪污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协议土地施肥; ②不可食用内脏、碎肉残渣收集后供给周边农户用作饲料; ③猪毛收集晾干后外售综合利用; ④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协议土地施肥; ⑤无害化处理池1座,容积为3m3,用于处理病害肉尸;验收监测期间未产生病害肉尸,以后生产过程中若出现则按要求无害化处置; ⑥垃圾桶若干,用于收集生活垃圾,定期运往整董村垃圾集中收集点统一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和采用低噪声设备。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置产噪设备等措施降噪 |
①环评阶段,生产****处理站处理;验收期间,新增集粪池1座,容积约3m3,生产废水先进入集粪池****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周边协议土地浇灌。 ②新增化粪池(2#)1座,容积约2m3,用于收集隔离间内冲洗水,用于周边协议土地施肥,不外排。 ③废水收集池容积减少110m3,实际建设容积为30m3,验收期间,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约2.40m3/d,废水收集池足够容纳约12天废水量,满足暂存需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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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旱地作物标准 | 污水处理站1座 | 2024年1月10日至1月11日,******公司对场区废水进行监测:监测布点:污水处理设施进出口各布设1个监测点(W1、W2); 监测项目:pH、水温、CODcr、BOD5、SS、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氯化物、硫化物、全盐量、总铅、总镉、铬(六价)、总汞、总砷、粪大肠菌数、共15项。监测时间和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监测结果: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水质满足使用《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旱地作物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加强通风、固废做到日产日清,每日对待宰车间、观察间、隔离间和屠宰车间地面进行冲洗并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设施及固废治理设施加盖;厨房油烟经大气稀释扩散 | 2024年1月10日~11日,******公司对场区进行现场监测。监测布点:在项目区厂界上风向布设1个监测点位,下风向布设3个监测点位(A1~A4); 监测项目: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监测时间和频率: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监测结果: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置产噪设备等措施降噪 | 2024年1月10日至1月11日,******公司对场区进行现场监测,监测布点:厂界四周东、南、西、北各布设一个监测点(N1~N4); 监测项目:等效连续声级值(dB(A)); 监测时间和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2次,昼、夜各1次;监测结果: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三)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可回收的废钢筋等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置,对废砖、含砖、石、砂的废建材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内处置;产生的土方量回填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整董村垃圾集中收集点。运营期固体废物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生产固废,另一部分是生活垃圾,其中生产固废主要为待宰圈内产生的猪粪、屠宰车间内产生的废弃物、污水处理站的污泥;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胃肠内容物收集后及时清运用作周边耕地农肥;不可食用内脏、碎肉残渣集中收集后连同生活垃圾一同清运至整董村垃圾集中收集点,日产日清;猪毛收集晾干后外售综合利用;病害肉尸按相关要求采用安全填埋井深埋作无害化处理,要求固废处置率达100% | 施工期:建筑垃圾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置;废建材已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内处置;产生的土方量较少,可就地回填;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整董村垃圾集中收集点。运营期:①粪便日产日清;设有1座容积3m3的集粪池,用于收集待宰圈、观察间冲洗粪污、屠宰过程中冲洗的胃肠内容物,集粪****处理站,粪污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协议土地施肥; ②不可食用内脏、碎肉残渣收集后供给周边农户用作饲料; ③猪毛收集晾干后外售综合利用; ④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协议土地施肥; ⑤无害化处理池1座,容积为3m3,用于处理病害肉尸;验收监测期间未产生病害肉尸,以后生产过程中若出现则按要求无害化处置; ⑥垃圾桶若干,用于收集生活垃圾,定期运往整董村垃圾集中收集点统一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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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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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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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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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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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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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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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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