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曲水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826MA6NYB6W4H | 建设单位法人:张正学 |
张正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镇绿满村大箐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屠宰场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8-屠宰及肉类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51-C1351-牲畜屠宰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镇绿满村大箐组 |
经度:102.17306 纬度: 22.51051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8-01 |
江环准〔2019〕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1-03-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8 |
21.9 | 运营单位名称:**** |
****0826MA6NYB6W4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826MA6NYB6W4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647818C | 竣工时间:2020-04-0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4-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423LGhA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生猪屠宰 | 实际建设情况:生猪屠宰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屠宰生猪5500头/a,15头/d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监测期间:屠宰生猪6头/d |
市场需求变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宰前处理、检验;宰前冲淋;电击、刺杀放血;热水浸烫、刨毛、清洗;破肚取内脏;胴体冲淋;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宰前处理、检验;宰前冲淋;电击、刺杀放血;热水浸烫、刨毛、清洗;破肚取内脏;胴体冲淋;检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屠宰废水、车间冲洗水采用混凝沉淀经化****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畜类屠宰加工二级标准要求排入绿满河。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外排。 (二)加强大气环境保护 运营期待宰圈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及时清理至集粪池,集粪间粪便及时外运做农家肥,减少恶臭气体产生;加强车间通风,减少恶臭气体聚集;污水处理站厌氧处理池采取封闭措施,预留通气口;病害肉尸及时进行安全填埋无害化处理,要求厂界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厂界浓度限值。 (三)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 运营期待宰圈产生的粪便收集后外运做农家肥;生产车间产生的病害肉尸需无害化处理,胃肠内容物收集后外运做农家肥,包装废弃物收集后定期外售;厂区产生的污泥收集干化后外运做农家肥;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处理厂集中处置。要求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 运营期设备产生的噪声要求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要求设置于专用站房内,风机要求选用低噪声离心风机,且进气口要求加装消声器,要求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一)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项目运营期屠宰废水、车间冲洗水进入集粪池,集粪****处理站,****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畜类屠宰加工二级标准要求排入绿满河。 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2m3)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不外排。 (二)加强大气环境保护 ①待宰圈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及时清理至集粪池,集粪池粪便及时外运做农家肥,减少恶臭气体产生; ②加强车间通风,减少恶臭气体聚集; ③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集粪池、污水处理站)及无害化处理池等均为密闭,污水厌氧处理工段预留通气口; ④设置有1座无害化处理池处理病害肉尸,验收监测期间未产生病害肉尸,以后生产过程中若出现则按要求无害化处置,减小恶臭产生量。 (三)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 ①粪便、胃肠容物:待宰圈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日产日清;设有1座容积为20m3的集粪池(池底和池体已进行防渗处理),用于收集待宰圈冲洗粪污、屠宰过程中冲洗的胃肠内容物,集粪****处理站,粪污定期清掏外运做农家肥; ②病害肉尸:设置无害化处理池1座,容积3m3,无害化处置。验收监测期间未产生病害肉尸,以后生产过程中若出现则按要求无害化处置; ③包装废弃物:收集后定期外售; ④污泥:委托附近农户定期清掏外运做农家肥; ⑤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定期运往**镇垃圾集中收集点统一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 ①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基础减振; ②厂房隔声 |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处理站,不外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216 | 0 | 0 | 0 | 0.216 | 0.216 | |
0 | 0.052 | 0 | 0 | 0 | 0.052 | 0.052 | |
0 | 0.005 | 0 | 0 | 0 | 0.005 | 0.00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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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 | 污水处理站1座 | 2024年1月6日~7日,******公司对项目区废水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点布设:污水处理设施进口(W1)、污水处理设施排放(W2)各布设一个监测点位;监测因子:pH、COD、氨氮、SS、BOD5、动植物油、大肠菌群数;监测频率和方法: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监测结果:废水排放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待宰圈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及时清理至集粪池;加强通风、每日对待宰车间和屠宰车间地面进行冲洗并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设施密闭 | 2024年1月6日~7日,******公司对场区进行现场监测。监测布点:在项目区厂界上风向布设1个监测点位,下风向布设3个监测点位(A1~A4); 监测项目: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监测时间和频率: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监测结果: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 | 2024年1月6日~7日,******公司对项目区厂界噪声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点布设:共布设4个监测点:厂界东、南、西、北1m处,距地面高1.2m各设1个监测点(N1~N4); 监测因子:等效连续声级值(dB(A)); 监测频率和方法: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监测1次;监测结果: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三)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 运营期待宰圈产生的粪便收集后外运做农家肥;生产车间产生的病害肉尸需无害化处理,胃肠内容物收集后外运做农家肥,包装废弃物收集后定期外售;厂区产生的污泥收集干化后外运做农家肥;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处理厂集中处置。要求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 | ①粪便、胃肠容物:待宰圈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日产日清;设有1座容积为20m3的集粪池(池底和池体已进行防渗处理),用于收集待宰圈冲洗粪污、屠宰过程中冲洗的胃肠内容物,集粪****处理站,粪污定期清掏外运做农家肥; ②病害肉尸:设置无害化处理池1座,容积3m3,无害化处置。验收监测期间未产生病害肉尸,以后生产过程中若出现则按要求无害化处置; ③包装废弃物:收集后定期外售; ④污泥:委托附近农户定期清掏外运做农家肥; ⑤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定期运往**镇垃圾集中收集点统一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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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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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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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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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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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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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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