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定点采购公告
****地处武**罗溪乡集镇,教职员工及学生约120余人,****幼儿园约20余人,1-6年级约50余人,为了教职员工及学生的健康,确保食堂食材安全及价格公平,****作为采购人,经研究决定,对学校食堂食材定点采购供应商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遴选,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以下简称“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遴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期限 |
米、面、油、调料、生鲜蔬菜、禽蛋、豆制品肉类(猪肉、牛肉、羊肉、禽类)、鱼肉 | 1年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提供以下资料: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需提供有限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二)其他要求(无需提供资料)
1.遴选会开始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0日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民政局四楼)
方式:现场递交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及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9点00分(**时间)
地 点:********民政局四楼)
六、****政府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183****4383
详细地址:********民政局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详细地址:****民政局四楼
邮 编:332300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52****3457
电子邮箱: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