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 收集处理规范化建设)恢复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公告 宜****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收集处理规范化建设)(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4年6月28日9时30分(**时间)****交易中心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并于2024年7月1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政府门户网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4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收到了本项目的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于2024年7月4日依法暂停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于2024年7月12日****交易中心组织专家组复评。复评结果:1.确认****公司为有效投标人。2.根据投标人“无在施工项目的承诺书”中的声明:“我方在此声明,如拟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参加不同工程项目投标,****一中标候选人,我方将无条件放弃放弃评标结果后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的中标资格”。评标专****一中标候选人****因拟任项目负责人同时担任之前不久公****一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无条件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2024年7月19日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了恢复中标候选人公告,公示期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4日),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收到了本项目的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暂停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于2024年8月12日****交易中心组织专家组第二次复评,评标专家组认为基于2024年6月28日的现实,不应否决****投标,但****应履行其承诺“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同时评标专家组再次确认****公司为有效投标人,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0日。 招标人: **** 地址:**县产业承接园 16栋 联系人:房建文 电话:137****6316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2期12栋202室 联系人:谭治勇 电话:151****6666 传真:/ 电子邮件:/ ****生态环境局**分局、****改革局 电话:0735-****841、0735-****913 中标候选人信息
进入投标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技术标得分情况(不排名)
本次评标结果将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交易中心网》《****政府门户网》、《**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按《**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提出,公示期届满后,招标人将按相关要求确定中标人,公示中标结果。 2024年8月 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