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吉巷供水分区)配水工程监理
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吉巷供水分区)配水工程监理(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5、根据“****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执行,本项目实施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督对象的投标人,不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且投标保证金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若投标人存在本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须按0.9万元补缴投标保证金,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17、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2006年发布,2017年修正)》规定,为不影响本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进度及人员备案工作,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以下要求: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在建项目以上(含2个)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水利建设市场监督平台(网址:https://scjg.****.cn/#/home)(信用档案——单位档案——单位详情——工程业绩——对项目状况栏(开工在建项目逐一查询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备案核查)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一旦发现在建项目有2个以上(含2个)在建项目,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在网上没有查询到相关信息但中标后被发现或举报核实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且将其上报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均按本答疑纪要相应调整。
注:当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说明为准。本补充说明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2024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