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县工程招投标实施办法》和《****小额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经沐尘村村两委决定,村民代表一致通过,对沐尘村三间房屋经营权出租进行公开招标。为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提高农村**管理的透明度,择优选择承包者,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包概况:
1、地点:位于沐尘村菜场横路 ;
2、出租范围:房屋建筑总面积约125平方;
3、承包期限:三年。
二、报名条件: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竞标方式:
本次竞标采用暗标、保底价(最低不低于8000元/每年)竞标,报价金额最高者为中标者。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前须交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投标时现金递交,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可转作并补齐合同履约保证金。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各投标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8月20日下午4:30时止,至****经济**社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办理。联系人:
卢益平(电话137****4936---564936)
雷云飞(电话138****6298---596298)。
六、开标时间:
定于2024年8月21日下午2:30时在沐尘乡二楼会议室递交标书并开标,逾期取消投标资格。
七、评标办法:
1、本****纪工委、****交易中心、****经济**社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本次招标采用暗标、最高价者中标的竞价方式进行,即由****经济**社设定的房屋出租保底价,投标人竞投的投标价低于保底价为无效报价,等于或高于保底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的最高价者为中标者。
八、其它事项:
(一)中标公示后三天内必须付清第一年出租款项和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出租合同,到期未按合同条款履行一周工作内内自动放弃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标;
(二)中标者如弃标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标。
(三)投标者必须按照投标书格式填写,以人民币“百元”为单位,含糊不清不能确认的和低于标底的都无效.
****银行贷款逾期未还被列入失信者名单的,不得参于招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如中标后发现,取消承包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五)如遇最高报价相同者,按抽签方式确定中标者。
(六)未尽事项由****经济**社负责解释。
(七)中标单位中标后与****经济**社签订协议。
******社
********中心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