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低场核磁共振波谱仪和三维激光扫描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8月13日
1、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采购内容:低场核磁共振波谱仪1台、三维激光扫描仪1台;
1.3交货期:30日历天(包含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
1.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1.5质保期:3年。
1.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至质保期满。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豫政采(2)****1114-1 | 低场核磁共振波谱仪1台、三维激光扫描仪1台 | **** | **市**区黄**街1-6号 | ****000 | 元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郑鹏、张胜立、宋世霞、郭志平、李运华(采购人代表)
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发改委[2011]534号文核定的标准计取,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
收费金额:44260元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招标与采购信息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中标人最终评审总得分:96.80分;质保期:3年。
2.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金明校区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方式:0371-****6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花园路27号**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张领涛
联系方式:0371-****9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领涛
联系方式:0371-****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