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分类:278;353;260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4日 |
名称:****选矿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文号:辽环函〔2024〕185号 |
主题词: |
**市****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市****公司选矿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市**县上马镇,为**项目,占地面积21145.22平方米,选矿厂入选矿石量为667吨/天(20万吨/年),生产银金铅精矿4920吨/年。选矿厂不设置尾矿库,产生的尾矿压滤后外运,作为建筑材料的原料综合利用。本项目破碎采用两段一闭路流程,磨矿采用一段闭路磨矿,浮选工艺采用“一粗三扫四精”流程,得到浮选银金铅精矿和尾矿。精矿经过浓缩、过滤两段脱水,得到最终银金铅精矿;尾矿脱水采用旋流器、筛分分级+浓缩、压滤脱水工艺。本项目**1座破碎车间、1座筛分车间、1座磨选主厂房和1座尾矿压滤车间等主体工程;**办公生活区、化验室等辅助工程;**原矿储存库、尾矿临时暂存库等储运工程;同时配套设置5套布袋除尘器、1套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处危废贮存点、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3座应急事故池等环保工程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本项目破碎—筛分—磨矿均采用全封闭带式运输廊道输送物料;浮选后的尾矿经管道送至尾矿压滤间进行浓缩和压滤。
本项目建设用地******厅出具的《关于**市****公司(银金铅矿)矿产**开发利用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辽自然资预审字〔2022〕1号)。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依法做好征占土地手续办理工作。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破碎车间、筛分车间、粉矿仓转运等产尘点均应设置集中除尘设施,包括原矿仓和鄂破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上方,粉矿仓入料口和入磨矿机卸料槽处应分别设置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浓度应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修改单中表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矿石、尾矿装卸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装卸前后采取喷雾洒水、湿润物料等措施,以降低粉尘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应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6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选矿生产工艺用水循环使用,精矿、尾矿压滤水和化验室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用于生产;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全部用于生产。合理划分地下水污染防渗重点区域,并做好相应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防控工作。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采用设备基础减振、门窗隔声、生产车间墙体敷设吸声材料、水泵与进出口管道间安装软橡胶接头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保养,严禁车辆夜间运输作业。通过基础减振、隔声、控制运输时间和车速等措施,确保工业场地边界昼、夜间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选矿产生的尾矿应鉴别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并按照相应属性管理。尾矿由带式输送机运至尾矿临时暂存库,作为建筑材料的原料外运综合利用。冬季尾矿综合利用单位停产时,租赁距离本项目18千米处的库房进行储存,库房扩建后容积约3.13万立方米,地面整体防渗处理,可满足冬季尾矿临时储存需求。矿石破碎产生的除尘灰返回选矿生产;回水池底泥定期清掏,不储存,随尾矿一同外运综合利用;浮选药剂碳酸钠包装储存于制备车间内库房暂存,定期外运综合利用。浮选药剂丁基黄药、丁铵黑药、二号油的包装与废机油、废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工艺,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厂区四周设截排水沟,厂区外部雨水通过截排水沟汇入河道。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厂区内尾矿输送管线采用无缝钢管,外部安装套管,防止管线破裂时尾矿外溢。在厂区东侧地势最低点设置1座30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生产区设雨排管网,连通初期雨水收集池处设置换向阀。在厂区内**3座全地下式应急事故池,分别为磨选厂房内1座160立方米、厂区东侧1座280立方米选矿废水事故池和1座200立方米消防事故池。事故池位于车间和厂区内地势最低点,事故发生状态下废水可自流至事故池内。厂区四周设置围墙,围墙内壁距地面0.5米高范围内全部按照一般防渗要求建设,防止事故废水渗漏,确保事故废水不出厂区。
应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七)落实《报告书》制定的土壤、地下水、环境空气、噪声等监测计划,在厂区上游、下游等区域处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水质污染监控、预警体系。在各工业场地适当位置设置在线全景(360度角)全天候视频监控系统,并存储保留近90日监控视频信息,留档备查。建设单****政府妥善解决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引发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
三、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报告书》****环境局,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厅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环境局,辽****科技中心,**唐龙技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