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古河镇人民政府古河镇幸福村2023年集体经济粮油加工厂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古河镇幸福村2023****工厂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7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古河镇于2024年5月15日开展古河镇幸福村2023****工厂项目采购活动,拟中标单位为****,后**利****公司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财政局。****财政局已审查终结,并下发《****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局 恢复采购活动通知书〉的通知》与《****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局文件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的决定》(长财投处〔2024〕5号),其处理决定为:“认定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认定中标、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依法顺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更正日期:2024年8月14日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更正为:****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536,000.00元,更正为:588,7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5日
一、监督、投诉受理部门:****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1-****067
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政府采购网”****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社区
联系方式:187****7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长****镇竹都大道二段139号
联系方式:0831—****54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闵女士
电话:0831—****543
****
2024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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