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任河流域城口县重点河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东安段)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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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任河流域**县重点河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段)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4-08-15
****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为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2日(7日)。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163.com,传真:****3216,通讯地址:**县葛****花园2栋8楼,邮编:405999。
环评文件批准书和不予批准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n/bm/sthjj/gggs/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审批 文号 | 发文 时间 | 审 批 决 定 |
1 | **市**县领****公司 | **市任河流域**县重点河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段) | 渝(**)环准〔2024〕9号 | 2024年8月15日 | 审批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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