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铅厂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和听证会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政府组织开展了《**县铅厂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自然**听证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规划》(公示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批前公示时间、内容及意见收集
公示时间:2024年08月15日至09月14日。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1。
意见收集: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该规划公示稿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各种形式进行反馈。为更好地沟通交流,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和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俊,联系电话:0797-****030
二、听证事项、时间和地点
听证事项: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时间:2024年8月27日上午9:30
听证地点:****政府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10-12人。在铅厂镇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关心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从事规划工作有关的公民、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等。
(二)听证旁听人:听证旁听人名额为3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听证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4年8月21日。
(二)报名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报送至邮箱:****@163.com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政府将于2024年8月22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在政府信息公**台进行公示。
六、听证须知
1.申请人应熟悉本地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规划发展状况。****政府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并通知参加听证会代表和旁听人,发放会议相关材料。
2.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3.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4.经批准后的参加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