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刘圩镇农业防灾救灾(机井)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汴河大道1873号
中标(成交)金额:348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2024年刘圩镇农业防灾救灾(机井)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2024年刘圩镇农业防灾救灾(机井)建设项目,本工程主要包含**刘圩镇**38座机井。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盛世豪庭小区,联系电话:151****613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周主席 139****22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盛世豪庭小区
联系方式: 151****613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徐工
电 话: 151****6130
2024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