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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县府东路部分路段**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所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了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县府东路部分路段**道路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县**。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绿化工程。道路长378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规划为城市次干路,沥青砼路面,用地面积约9030平方米(13.6亩)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24年1月至2024年8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135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六、招标内容见附件。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52023XS****312号、****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证明。
八、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县府东路部分路段**道路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附件:
**县府东路部分路段**道路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土建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同意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