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工业园区橙鑫变电站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3313970 | 建设单位法人:曹勇 |
李文颖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市 |
****市霍****工业园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园区****电站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市 ****园区 |
经度:119.460844 纬度: 45.45437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11 |
内环表〔2022〕18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620 |
18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331397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2MABMRXJK97 | 验收监测单位:**正信****公司 |
911********5967705 | 竣工时间:2023-12-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gs/detail/2?id=40712efdlX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6回220kV线路,2个PT间隔,1个母联间隔,本期预留2台主变间隔和2回220kV线路间隔的位置。本期工程不**线路,本期按照开关站建设,不设置主变 | 实际建设情况:6回220kV线路,2个PT间隔,1个母联间隔,本期预留2台主变间隔和2回220kV线路间隔的位置。本期工程不**线路,本期按照开关站建设,不设置主变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电磁影响 站内高压区设警示标志;采用符合要求的设施,****电站厂界各项污染指标在国家规定的 限值内。 (二)噪声防治 变电站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电容器,在运营期定期对电容器进行维护、涂抹润滑油,可在一定程度减小主变噪声。 (三)固废防治 免维护密封蓄电池组不在站内储存,由厂家在更换电池时回收处置,不外排。 变电站为无人值守站,无生活垃圾产生。 (四)废水 变电站为无人值守站,无生活废水产生。 (五)环境空气 本工程冬季站内建筑物采用电采暖,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对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六)环境风险。 本项目不涉及主变压器建设,不涉及环境风险。 | 实际建设情况:一)电磁影响 经调查, 本项目站址四周工频电场强度为2.688~2.971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22~0.025μT,均满足4000V/m、100μT的公 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二)噪声防治 已落实,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产生噪音的部位加强维护保养等措施,通过监测,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噪声排放标准。 (三)固废防治 已落实,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为废蓄电池;无生活垃圾产生。废蓄电池由**市恒盛****公司回收处置,现阶段暂无废蓄电池产生。 (四)其他 变电站四周围墙每隔30米设置一处警示标识;主控机房、站内均有相应警示标识。电缆沟道路硬化1000m2,其余碎石覆盖10000m2。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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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变电站为无人值守站,无生活垃圾产生。 变电站内蓄电池选用免维护密封蓄电池组,废旧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不在站内储存,由厂家在更换电池时回收处置,不外排,以降低环境风险 | 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为废蓄电池;无生活垃圾产生。废蓄电池由**市恒盛****公司回收处置,现阶段暂无废蓄电池产生。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项目运营期对临时施工用地进行植被恢复的土地加强抚育管理,使之恢复原有的生态功能。对各路段裸露地面进行覆土恢复植被,根据立地条件,对于草地种植当地草种等补播。 | 本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电站内均已拆除,站区已实施硬化及绿,绿化植被均为适应当地的抗旱耐旱草种。在变电站四周种杨树100颗,面积500m2;种苜蓿草籽20千克,面积700m2。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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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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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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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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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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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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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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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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