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市**区规划六路、规划七路建设工程已经安发改字[2024]147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4081.24万元,本项目投资 ****8988.98元,其中**费****9988.98元,设计费469000元。本项目规划六路道路全长约547米,规划红线宽度22米车道为双向四车道;规划七路道路全长约 862米,规划红线宽度16米车道为双向两车道;
2.2 招标范围
2.2.1 设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建配合以及配合完成相关部门备案手续,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竣工验收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
2.2.2 施工(采购)部分:土石方挖运、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等。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2个月,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5.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3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所有主材需要第三方进行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3.1.2.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含)及以上资质;
3.1.2.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3.2.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
3.2.2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
3.2.3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八大员(安管员C证和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有效岗位证书。)
3.2.4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实行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②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4其它要求
3.4.1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当提供进赣备案通知手续,进赣建筑施工企业投标时,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后按操作要求勾选参加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等,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2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只需在**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并提供在**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截图并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4日在**省公共**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必须在**省公共**交易网注册,并办理**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如遇到操作问题可拨打******公司技术支持电话 400-****-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 14 日 9时30分,地点****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授权委托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证件和材料原件,由投标单位自行将参与本项目投标所需的证件和材料原件(含委托书)的扫描件全部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未上传的,视为未提供。
7.其它
1.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公开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含);2、设计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含)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工程项目建设地址:**市**新区。5、本项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6、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方式:①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139****0598 ②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6****8685③行政监督部门:**区建筑工程****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9-****510;7、异议提出与答复: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省公共**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省公共**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②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③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在**省公共**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自收到异议之起3日内通过**省公共**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变更、答疑在**省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电话:139****0598
监督机构:**区建筑工程****办公室 电话:0799-****510
代理机构:**** 电话:186****8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