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眼表综合分析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项目编号:****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眼表综合分析仪 | 1套 | 45万元 | 允许进口 |
二.征求意见范围:
1. 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 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 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 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4年8月20日下午16时前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也可将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qq.com,并将盖章原件邮寄至****
3、意见接收机构:****
4、联系人:陆俊杰、汪飞君、马菊美、孙翔
5、联系电话:153****3596、0571-****4737
6、联系邮箱:****@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以书面形式递交,并请于2024年8月20日16时00分前将书面材料送至****(**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08室);或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qq.com,并在相关材料中告知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2、各潜在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3、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款第三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五.注意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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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5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