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梅市府征〔2024〕58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梅市府征〔2024〕58号)
时间:2024-08-15
梅市府征〔2024〕58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市**区程江镇大和村、横岗村部分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市**区程江镇大和村、横岗村。(详见**市**区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测绘编号:****)
二、征收目的:用于城镇建设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政府相关部门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在2020年9月4日发布的《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梅市府征〔2020〕12号)废止,以本次公告内容及勘测定界图为准。
六、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计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市**区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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