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就****数码相机、无人机及相关配件采购项目(项目名称)ZCB[2024]41-27H(项目编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数码相机、无人机及相关配件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身份证、代理授权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三、采购需求
按采购方需求提供数码相机、无人机等设备,详见附件8。
四、价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所需的货物、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等一切相关费用
2、投标人需详细阅读招标人提供的询价文件资料,如需说明之处,请在报价书中列明。
3、付款办法: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货物及服务交付使用,经采购方验收通过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结算价款。
五、交货要求
1、签订合同后7日历日内交付,逾期者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缴纳违约金,给采购方造成其它的损失、责任的,还应承担相应损失及责任。
2、服务地点:****。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1-8)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提交方式:以上资料经签字、盖章后,密封送至招标人处(一式两份)。
七、提交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5日10时00分起至2024年8月20日11时00分止,(每天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在********招标办领取询价文件和相关资料,节假日除外)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八、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开标地点:****门诊六楼会议室。
九、公告
本次****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1、招标成交原则:供应商在报价时需按采购方报价清单分项报价,对不采用分项报价的供应商,即使报价为最低价,视为无效报价。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由招标人综合评审确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成交后不允许分包及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服务及相关成果的验收标准及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经采购方组织验收确认为合格,若达不到验收标准,供应商应无条件返工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整改相关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支付,采购方不再另行付费。
4、航拍无人机和微单数码相机应遵循相关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如《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基本要求》、《数字航摄仪检定规程》等,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和质量标准。
5、售后服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供应商投标时应明确品牌、售后服务政策,包括保修期限、维修服务、客户支持等,以确保在产品出现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低于一年。
6、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系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自行承担生产中的安全风险,成交供应商聘用人员在施工的工伤事故,及对第三方造成的财产及人身损害,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此次采购项目单项报价及总报价(83764.00元)均不得超过拦标价。
招 标 人: ****
地 址: **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3号
联 系 人: 贾代琴
电 话: 0717-****198
邮政编码: 443700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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