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安****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管护站点采暖设施及水窖维修改造零星工程项目 | ||
采购单位 | **** | 交易编号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联系人 | 张 工 | 联系电话 | 136****2600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8-15 16: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8-21 17: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8-21 0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8-21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1 | **安****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管护站点采暖设施及水窖维修改造零星工程项目001 | 001 | 工程类 | 284000.0 |
公告内容
**安****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管护站点采暖设施及水窖维修改造零星工程项目-邀请公告
****受**安****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的委托,就**安****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管护站点采暖设施及水窖维修改造零星工程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管护站点采暖设施及水窖维修改造零星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内容:
序 号 | 内 容 | 单 位 | 数 量 | 备 注 |
1 | 管护站点采暖设施及水窖维修改造零星工程项目 | 项 | 1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预算金额:28.4万元
建设期限: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1.1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1.2 投标人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事务所出具的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复印件盖公章,****公司须提供财务报表并盖公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1.4 提供 2023 年 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1.5 提供 2023 年 8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公章;(复印件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竞价方法:
1、低价评标法;
2、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无效报价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
四、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http://ggzyjy.****.cn/)注册后方可投标;
五、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投标人于2024年08月21日17时00分前,登****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cn/),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上传。
2、成交单位在项目中标后5日内,须提交一整套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材料、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分项报价表、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服务承诺等),要求提供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3、成交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由于中标单位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http://ggzyjy.****.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联系电话:0937-****005
联 系 人:吴先生
单位地址:**市**县**路22号
招标代理机构:****
电 话:136****2600
联 系 人:张 工
单位地址:**市**区天庆大道676号
****
2024年08月15日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