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门基地办公桌椅(工位)补充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地办公桌椅(工位)补充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省
发布日期:2024-08-16 09:13
项目编号: XZP202****400185
项目名称: ****基地办公桌椅(工位)补充购置项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基地办公桌椅(工位)补充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基地办公桌椅(工位)补充购置项目 |
范围 | ****基地办公桌椅(工位)补充购置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书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无 2.4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8-16 09:00 至 2024-08-22 17:00 |
获取方式 | 时间:从2024年8月16日起至2024年8月22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地点:**市**区喜玛拉雅G座1401室 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8-27 14:30 |
递交方式 | 现场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8-27 14:30 |
开标地点 | **市**区喜玛拉雅G座1401室 |
其他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基地办公桌椅(工位)补充购置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基地办公桌椅(工位)补充购置项目 3、最高限价:22.7万元 4、采购需求:****基地办公桌椅(工位)补充购置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书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无 2.4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从2024年8月16日起至2024年8月22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地点:**市**区喜玛拉雅G座1401室 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统一胶装,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WORD版)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 8 月 27 日 14 点 00 分(**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 27日 14 点 30 分(**时间) 地点:**市**区喜玛拉雅G座1401室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供应商采购活动信用承诺制: (1)参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有关规定,本章2.1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信用承诺函的,即可不再提供本章2.1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本章2.1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所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贰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2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3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7.4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 7.5 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勘察。各供应商应认真踏勘项目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因素,且供应商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自行承担因此所需费用。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7.6公告媒体:**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newindex),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察哈尔路16号 联系方式:张招安 137****8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喜玛拉雅G座1401室 联系方式: 张工 183****0988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察哈尔路16号
联系人:137****8657
电话:张招安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喜马拉雅G座1401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3****098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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