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20万个保温壶、72万只杯盖及10万只塑料杯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6MA1JA12W8L | 建设单位法人:甘荣三 |
丁小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亭林镇林宝路158号10幢A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20万个保温壶、72万只杯盖及10万只塑料杯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7-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区 亭林镇林宝路158号10幢A区 |
经度:121.333400 纬度: 30.88156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05 |
金环许〔2024〕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4-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98 |
16 | 运营单位名称:**** |
****0116MA1JA12W8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16MA1JA12W8L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公司 |
913********281069C | 竣工时间:2024-04-20 |
2024-05-0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31 |
2024-07-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1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jsp/view/jsxmInfo_edit.jsp?id=F547DDEE79EF485FA24CF480B****83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拟在本区亭林镇林宝路158号10幢A区,租赁******公司2400平方米厂房。主要从事保温壶、塑料杯盖和塑料杯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保温壶120万个、塑料杯盖72万只、塑料杯10万只。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在本区亭林镇林宝路158号10幢A区,租赁******公司2400平方米厂房。主要从事保温壶、塑料杯盖和塑料杯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保温壶120万个、塑料杯盖72万只、塑料杯10万只。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注塑、组装 | 实际建设情况:注塑、组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项目实施雨、污水分流;项目冷却塔排污废水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要求后,与生活污水合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要求,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2、项目注塑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污染物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米,并按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口和采样平台。 项目应落实废气治理措施及非正常排放的监控措施、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出的要求,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污染物浓度符合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 3、项目各类设备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内合理布局。落实各项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项目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与**市有关规定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理。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抹布、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存放在专用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每年定期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0.1984吨/年,化学需氧量0.1674吨/年,氨氮0.0122吨/年。其中挥发性有机物实施倍量削减。本项目申请总量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0.3968吨/年,削减替代来源为**宝塑阿罗****公司,相关削减替代措施应与本项目同步实施,并在本项目建成并实际排放主要污染物前(或核发(变更)排污许可证前)完成。 6、你公司应健全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应急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实施环境监测计划,并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台帐,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实施雨、污水分流;项目冷却塔排污废水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与生活污水合并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要求,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公司****水厂)集中处理。 2、项目注塑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污染物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并按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口和采样平台。 项目已落实废气治理措施及非正常排放的监控措施、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出的要求,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厂界污染物浓度符合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 3、项目各类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内合理布局。已落实各项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项目固体废物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与**市有关规定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理。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抹布、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存放在专用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内,委托****外运处置,并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每年定期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不超过0.1984吨/年,化学需氧量不超过0.1674吨/年,氨氮不超过0.0122吨/年。其中挥发性有机物实施倍量削减。本项目申请总量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0.3968吨/年,削减替代来源为**宝塑阿罗****公司。 6、公司已健全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应急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实施环境监测计划,并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台帐,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513 | 0 | 0 | 0 | 0.051 | 0.051 | |
0 | 0.018 | 0.1674 | 0 | 0 | 0.018 | 0.018 | |
0 | 0.0001 | 0.0122 | 0 | 0 | 0 | 0 | |
0 | 0.0001 | 0.0016 | 0 | 0 | 0 | 0 | |
0 | 0.001 | 0.0162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292 | 0.1984 | 0 | 0 | 0.129 | 0.12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 本项目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TA001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 DA001排气筒监测2天,每天进口一次,出口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 | (1)各生产设备均置于室内,噪声源合理布局,并利用建筑隔声降噪;(2)废气处理风机加装减振垫,并利用距离衰减降噪;(3)安排专人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维护,避免异响发生。 | 厂界四周1m处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与**市有关规定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理。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抹布、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存放在专用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每年定期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项目固体废物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与**市有关规定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理。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抹布、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存放在专用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内,委托****外运处置,并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每年定期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环益****公司收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设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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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0.1984吨/年,化学需氧量0.1674吨/年,氨氮0.0122吨/年。其中挥发性有机物实施倍量削减。本项目申请总量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0.3968吨/年,削减替代来源为**宝塑阿罗****公司,相关削减替代措施应与本项目同步实施,并在本项目建成并实际排放主要污染物前(或核发(变更)排污许可证前)完成。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不超过0.1984吨/年,化学需氧量不超过0.1674吨/年,氨氮不超过0.0122吨/年。其中挥发性有机物实施倍量削减。本项目申请总量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0.3968吨/年,削减替代来源为**宝塑阿罗****公司。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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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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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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