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横沥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 ||
**市**区横沥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 ||
**市**区横沥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评标公示 | ||
正常 | ||
2024-08-16 09:30:00 | ||
2024-08-21 09:30:00 | ||
2024-08-16 10:14:19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市**区横沥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区横沥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市**区横沥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08月09日 | ||||||||||||||||||||||||||||||||||||
评标情况 | 一、第一次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08月09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3人; 2.评标专家6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 (1)**省****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 (2****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 (3****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 (4)**省****公司[****研究院****公司]; (5)****[******公司,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公司,**省****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4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公司,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公司,**省****公司],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2(2)项规定,联合体成员******公司、中建****公司的施工资质不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要求,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八)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以下三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即按4位数字降序排序):
二、第一次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08月09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5人,分别是1位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表以及4位从符合相****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法。 (五)定标结果:定标委员会遵循择优与竞价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定标工作规程要求,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最后经过投票表决,确定以下三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省****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勘察报价下浮率:0.85%;设计报价下浮率:0.85%;**工程报价下浮率:0.85%。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公司,****公司],投标勘察报价下浮率:2.00%;设计报价下浮率:1.30%;**工程报价下浮率:1.02%。 第三中标候选人:**省****公司[****研究院****公司],投标勘察报价下浮率:0.68%;设计报价下浮率:0.50%;**工程报价下浮率:0.20%。 三、评标情况说明: 招标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第(十三)规定,为提高评标质量,经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准,****委员会进行复评。 四、第二次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08月14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2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3人; 2.评标专家6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 (1)**省****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 (2****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 (3****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 (4)**省****公司[****研究院****公司]; (5)****[******公司,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公司,**省****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5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以下三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即按4位数字降序排序):
五、定标情况说明: ****委员会的复评结果,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有变,经招标人决定,****委员会重新定标。 六、第二次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08月14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5人,分别是1位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表以及4位从符合相****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法。 (五)定标结果:定标委员会遵循择优与竞价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定标工作规程要求,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最后经过投票表决,确定以下三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公司,**省****公司],投标勘察报价下浮率:0.61%;设计报价下浮率:0.28%;**工程报价下浮率:0.50%。 第二中标候选人:**省****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勘察报价下浮率:0.85%;设计报价下浮率:0.85%;**工程报价下浮率:0.85%。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公司,****公司],投标勘察报价下浮率:2.00%;设计报价下浮率:1.30%;**工程报价下浮率:1.02%。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公司,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公司,**省****公司] | ||||||||||||||||||||||||||||||||||||
投标报价 | 勘察报价下浮率:0.61%;设计报价下浮率:0.28%;**工程报价下浮率:0.50% | ||||||||||||||||||||||||||||||||||||
质量承诺 |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现行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或以上。 | 工期 | 计划总工期:850个日历天。 其中:1、勘察服务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报告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90个日历天(从签订合同后开始计算,含审图合格时间)。 3、施工工期:730个日历天(签订合同后,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计算)。 阶段工期要求:根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分阶段实施,单项工程节点工期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商定,中标人应自接到任务通知之日起,按约定工期完成任务。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张龙 勘察负责人:傅建清 设计负责人:杨玉奎 | 资质资格 | 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湘150********00752, 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编号:AY****01507 设计负责人:市政**设计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140****089417号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公司,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公司,**省****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勘察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市政**设计高级工程师职称; 施工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3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协会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 |||||||||||||||||||||||||||||||||||
业绩情况 | 1、****科技城1号路B段道路工程 2、**区**隧道及茶黄路工程工程总承包 3、****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六期项目(南西路、红草西**段、红草西路支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4、板樟山山地步道项目(三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5、****玉大道建设一期工程 6、**金瓯路西延线工程(一期) 7、**市**湾新区东湾大道(交椅湾段)工程 8、甲子大道(**大道至工业大道段)建设工程、****段(**大道至甲子大道段)建设工程、**大道南段(**大道至甲子大道段)建设工程 9、**市**江磁井段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3标段(井口段)施工(第二次) 10、**县景瑶大道新港段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省****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勘察报价下浮率:0.85%;设计报价下浮率:0.85%;**工程报价下浮率:0.85% | ||||||||||||||||||||||||||||||||||||
质量承诺 |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现行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或以上。 | 工期 | 计划总工期:850个日历天。 其中:1、勘察服务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报告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90个日历天(从签订合同后开始计算,含审图合格时间)。 3、施工工期:730个日历天(签订合同后,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计算)。 阶段工期要求:根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分阶段实施,单项工程节点工期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商定,中标人应自接到任务通知之日起,按约定工期完成任务。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屈东东 勘察负责人:陈艳平 设计负责人:韦树军 | 资质资格 | 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陕161********04129, 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编号:AY****00478 设计负责人:市政**设计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100****013387号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省****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勘察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市政**设计高级工程师职称; 施工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3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协会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 |||||||||||||||||||||||||||||||||||
业绩情况 | 1、纬三十六路、经二十二路、纬三十二路等四条道路给水、再生水管道工程施工 2、**市**区汽车零部****处理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3、**高新区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且工程总承包(EPC) 4、沣镐大道与灵韵北路市政道路给水、再生水管道建设工程 5、****处理厂配套截污干管工程EPC总承包一标段 6、****园区20000 吨/****处理厂建设工程 7、城市客厅规划十四路、规划十七路、**二路等30条道路给水管道,经三十四路、纬三十五路等12条道路再生水管道建设项目 8、2020年**市户表集中改造工程(户表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施工第八标段 9、汉惠大道(萧何路-张良路)市政工程 10、**区濑溪河两****电站-万灵段)附属设施及绿化景观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公司,****公司] | ||||||||||||||||||||||||||||||||||||
投标报价 | 勘察报价下浮率:2.00%;设计报价下浮率:1.30%;**工程报价下浮率:1.02% | ||||||||||||||||||||||||||||||||||||
质量承诺 |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现行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或以上。 | 工期 | 计划总工期:850个日历天。 其中:1、勘察服务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报告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90个日历天(从签订合同后开始计算,含审图合格时间)。 3、施工工期:730个日历天(签订合同后,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计算)。 阶段工期要求:根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分阶段实施,单项工程节点工期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商定,中标人应自接到任务通知之日起,按约定工期完成任务。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郭雨 勘察负责人:黄立伟 设计负责人:余茂辉 | 资质资格 | 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赣136********10148, 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编号:AY****00428 设计负责人:市政道桥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17)****31460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公司[****公司,****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勘察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市政道桥高级工程师职称; 施工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3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协会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 |||||||||||||||||||||||||||||||||||
业绩情况 | 1、****园区规划支路二(创业路)、规划支路二(**路)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市湟水河**主**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南**项目景观工程 3、****基地一期道路和排水续建工程文兴路(**大街-新联大街)道路排水工程及****集团有限公司美临街(通达-澄湖东路)及澄湖东路西侧规划路(美临街-新联南大街东段)道路排水及配套工程 4、桃仙四街(全运五路一创新路)道路排水工程施工 5、越王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6、乡村**基础设施道路提升(**村)工程 7、第十三师新****开发区骆驼圈子产业园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 8、******填埋场封场工程总承包 9、中新**生态城信息园市政基础配套工程一期施工 10、**市****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 | ||||||||||||||||||||||||||||||||||||
异议受理部门 | **市**区****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麦地路16号第三栋第一梯第一、二层,第二梯第一层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0752-****680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市****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2-****262 | ||||||||||||||||||||||||||||||||||
联系地址 | **市**区永联路1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16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8月21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 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030)。 |
招标人:**市**区****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4年8月16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08-09
公示开始时间:2024-08-16
公示结束时间:2024-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