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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冷坑镇、马宁镇、大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冷坑镇、马宁镇、大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同意**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冷坑镇、马宁镇、大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7-441224-04-01-595219)。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冷坑镇、马宁镇、大岗镇。 三、项目拟建设工期:5个月。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高标准农田建设地点集中在**县冷坑镇、马宁镇、大岗镇,涉及8个行政村,分别为冷坑镇**村、冷坑镇谭福村、马宁镇寨村村、马宁镇珠岗村、马宁镇钢铁村、大岗镇集义村、大岗镇大钟村、大岗镇连会村。建设规模共计1459.9079亩。项目通过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设备安装工程等。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031.84万元,其中**工程费841.66万元,独立费102.79万元,预备费49.1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请完成投资概算编****评审中心审核后报我局审批,并依法进行招标工作。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肇府规〔2023〕10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
附:**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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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中心 ****办公室 2024年8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