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
时间:2018-12-10 10:03:56
新环辐【2018】12号
****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性质:改建。
二、审批内容
(一)种类和范围:原许可种类和范围不变。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新****街与民主****医院院内,拟将影像楼内的1台美国GE生产的OEC 9900型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中心内使用,属于医用Ⅱ类射线装置(设备参数:120kV,300mA)。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三、你单位应在项目建成后30日内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本项目环评及许可情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同时将批准的《报告表》报送当地县环保部门,并接受监督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将《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工程建设中,切实加强施工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
(二)设置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至少有1名本科学历以上的专职技术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辐射防护、环境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规章制度。
(三)辐射工作场所须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四)射线装置安装、调试、使用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和完善个人剂量档案。
(五)按时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年度评估报告每年1月31日前报送我局,同时抄送当地县环保部门。
(六)按规定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该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七)该项目建成后,其配套建设的放射防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18年12月5日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3-****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