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2025学年度食堂人员用工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就业服务/其他就业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6日 10:31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富资小区11-1栋三楼)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9.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钱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9-****00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岔口镇岔口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方先生 0559-****0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富资小区11-1栋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钱工 0559-****001 |
项目概况
****2024-2025学年度食堂人员用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富资小区11-1栋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2025学年度食堂人员用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食堂人员用工进行采购,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的 1 个学年度,与学校教学时间同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含不具有****公司、不含具备****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④****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总局网站、****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小组。(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至 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富资小区11-1栋三楼)
方式: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如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只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富资小区11-1栋三楼)报名(本项目支持网上预报名,报名邮箱:****48734.****.com。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同时领取采购文件。(备注:请投标人在资料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公司(**富资小区11-1****税务局办公区后))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富资小区11-1栋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谈判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教育局(联系电话:0559-****522)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岔口镇岔口村
联系方式:方先生 0559-****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富资小区11-1栋3楼
联系方式:钱工 0559-****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工
电 话: 055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