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港中奥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六横储运项目2#码头改造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030175E | 建设单位法人:金亮亮 |
任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六横镇大岙后**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六横储运项目2#码头改造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38-油气、液体化工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32-G5532-货运**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六横镇大岙后** |
经度:122.13162 纬度: 29.7812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1-03 |
普环六审函〔2019〕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030175E001V |
2024-02-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300 |
1864.7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030175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舟环****公司 |
****0901MA28K04880 | 验收监测单位:**伊****公司,******公司 |
913********201372N,913********50004XH | 竣工时间:2023-09-26 |
2023-09-2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16 |
2024-07-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1.asp?id=96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油品化学品码头 | 实际建设情况:油品化学品码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2#码头(即原3千吨级码头)改造成为15万吨级码头,可靠泊一艘15万吨级及以下油品化学品船;年设计通过能力916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2#码头(即原3千吨级码头)改造成为15万吨级码头,可靠泊一艘15万吨级及以下油品化学品船;年设计通过能力502万吨。 |
本工程码头整体年通过能力较环评减少415万吨,减少45%。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汽油、柴油、航煤、石脑油、燃料油、甲醇、乙二醇中转储运 | 实际建设情况:汽油、柴油、航煤、石脑油、燃料油、甲醇、乙二醇中转储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落实水污染防治。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船舶在港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及舱底油污水由海事部门认可的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不得在码头水域内排放。本工程不接受船舶生活污水,也未设计船舶生活污水接收管口。码头初期雨污水、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二级标准后排海。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汽油、燃料油/柴油/航煤的油气回收装置各1套,将装船时的油气收集后,通过设置于后方的处置装置处理后排放。油气回收装置未能吸附的贫油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其油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参照执行(GB20950-2007)《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此外油气密闭收集系统任何泄漏点排放的油气体积分数浓度不应超过0.05%,并每年检测1次。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按环评要求及项目噪声防治方案,尽可能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同时加强管理、减少鸣笛,以减少对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落实固废防治。到港船舶垃圾应按照国际海事组织73/78防污公约有关规定,经海事局许可后委托有组织的接收单位处理。外轮及来自疫区船舶垃圾由相关部门检疫,由**从事入出境船舶废弃物收集、卫生处理的单位统一处理。码头值班室设置垃圾箱(桶),油棉纱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油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及油气回收系统废产生的废活性炭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4-2001)妥善贮存,定期送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理。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以新带老”要求配足应急物资和设备、设置事故应急池;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船舶在港期间产生的船舶舱底油污水由船方交由**市****公司接收处置,船舶生活污水由船方交由**金色****公司接收处置(协议见附件13),不在码头水域内排放。本工程2#****管理部门要求设有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接收管口,但尚未启用。码头初期雨污水、冲洗废水经油污水管线至后方陆域油污水处理设施,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海;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后方库区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海。本项目废水均纳管,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 等级排放限值,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本项目设计优化调整安装1套油气回收装置,设计可处理汽油、柴油、航煤、原油等油品,设计处理规模为5500m3/h,采用“脱硫+冷凝+吸附”组合工艺,设计尾气排放浓度为非甲烷总烃≤8g/m3,油气回收效率≥97%。该套装置已预留1#码头油气回收的处理能力,经处理后的贫油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建设单位根据规范要求定期开展企业自行监测,油气收集系统密封点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即油气收集系统密封点泄漏检测值不应超过500μmol/mol。根据本次验收检测,油气收集系统密封点无泄漏。 本项目选购低噪声高效的输油臂和机泵,并采取基础减震措施;日常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定期巡回检查,保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已加强船岸协调,尽量减少船舶鸣笛次数;在办公楼及辅建区空地设置了绿化措施。根据本次验收检测,项目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到港船舶垃圾委托****接收处置。外轮及来自疫区船舶垃圾由相关部门检疫,由**从事入出境船舶废弃物收集、卫生处理的单位统一处理。码头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桶,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油棉纱、油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及油气回收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均属危险废物,依托后方陆域库区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4-2023)妥善贮存,委托**市洁润****公司收集处置。 建设单位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30903-2023-058-H,该预案已按照规范要求编制。建设单位与**市****公司签订有应急救援互助协议,与********公司签订船舶溢油应急救援服务合同,日常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防范事故发生;后方陆域库区设置应急设备库,并按照《**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JT/T451-2017)配备溢油应急物资,包括吸油毡、围油栏、收油机等溢油设备设施,应急物资满足应急需求。后方陆域库区设有事故池1座,有效容积13610m3,满足事故废水收集需求。 |
油气回收装置设计优化,合并建设1套油气回收装置,设计可处理汽油、柴油、航煤、原油等油品,采用“脱硫+冷凝+吸附”组合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5500m3/h,符合最大装船量4000m3/h的1.25倍要求。本项目油气回收装置排气筒高度15m,符合环评批复要求。油气回收装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本工程2#****管理部门要求设有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接收管口,具备接收条件,实际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由船方交由**市****公司接收处置,船舶生活污水由船方交由**金色****公司接收处置;本项目废水处理、危废暂存等均依托后方库区,均符合环评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14 | 0.319 | 0 | 0 | 0.14 | 0.14 | |
0 | 0.007 | 0.055 | 0 | 0 | 0.007 | 0.00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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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73 | 0 | 0 | 0 | 0.73 | 0.7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气回收装置 |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 | 安装1套油气回收装置,设计可处理汽油、柴油、航煤、原油等油品,设计处理规模为5500m3/h,采用“脱硫+冷凝+吸附”组合工艺,设计尾气排放浓度为非甲烷总烃≤8g/m3,油气回收效率≥97%。 | 在油气回收装置进出、口设监测断面,监测项目为非甲烷总烃,同时测量废气参数。监测频次为3次/天,监测2天。 | |
2 | 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 本项目输油臂均采用高强度低排放密封圈保障阀门、法兰片的连接密封;油品接卸完毕后,立即对管线进行氮气清扫,减少管道中残存的物料滴漏。在码头与运输船、引桥与陆域之间,每根工艺管线均设置紧急切断阀,防止突发泄漏事故油品的扩散;建设单位已编制操作规程,员工经培训合格上岗,接卸作业均按照规范操作,不良气象条件均停止作业;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控制收发油小时流量,及时启用油气回收装置,以减少油气损耗。 工程在码头装卸区均设有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 在本项目厂界布设5个无组织监测点,上风向对照点1个,厂界下风向4个,监测项目为非甲烷总烃和甲醇;罐区内储罐周边任意布点2个无组织监测点,监测项目为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为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限值 | (1)本项目选购低噪声高效的装卸机械、压缩机和泵,并采取基础减震措施。 (2)日常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定期巡回检查,保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不良设备噪声。 (3)加强船岸协调,尽量减少船舶鸣笛次数。 (4)在办公楼及辅建区空地设置了绿化措施。 | 在本项目厂界布设5个噪声监测点,监测内容为等效A声级;监测频次为连续监测2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从码头输送至后方库区的污水管均为专用碳钢无缝钢管,沿管道铺设的位置进行地面混凝土硬化处理,接管坑及码头上的污水池采用防渗标号大于S6(防渗系数≤4.19×10-9cm/s)的混凝土进行施工,混凝土厚度大于15cm,并且内壁及底面设置相应的防渗处理,防止污水下渗。 | 从码头输送至后方库区的污水管均为专用碳钢无缝钢管,沿管道铺设的位置进行地面混凝土硬化处理,接管坑及码头上的污水池采用防渗标号S8的混凝土进行施工,混凝土厚度20cm,并且内壁及底面设置相应的防渗处理,防止污水下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①到港船****海事局备案的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处置。 ②码头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桶),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油棉纱、油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及油气回收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均属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4-2001)妥善贮存,定期送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理。 | ①本项目到港船舶垃圾委托****接收处置。 ②码头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桶,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油棉纱、油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及油气回收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均属危险废物,依托后方陆域库区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4-2023)妥善贮存,委托**市洁润****公司收集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生态**补偿主要采取人工增殖放流措施。 | 建设单位已与**市********研究所签订生态补偿增殖放流项目合同,共计放流海蜇苗866.8万只。 |
表7 风险设施
1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以新带老”要求配足应急物资和设备、设置事故应急池;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 建设单位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30903-2023-058-H,该预案已按照规范要求编制。 建设单位与**市****公司签订有应急救援互助协议,与********公司签订船舶溢油应急救援服务合同,日常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防范事故发生;后方陆域库区设置应急设备库,并按照《**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JT/T451-2017)配备溢油应急物资,包括吸油毡、围油栏、收油机等溢油设备设施,应急物资满足应急需求。 后方陆域库区设有事故池1座,有效容积13610m3,满足事故废水收集需求。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排水工程:利用码头和库区已建的排水系统进行供水。本工程排水体制采用雨、污水分流制。除码头装卸区围坎范围内雨污水收集处理外,其余未被污染的码头面、引桥面雨水自流排入水体。码头污水和初期雨水经泵打入污水管,依靠后方库区已建污水50t/h****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站主处理工艺为:隔油-气浮-异相催化氧化—沉淀-砂滤-排放。办公综合区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餐饮废水经格栅、隔油)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消防工程:用现有码头和后方库区已建消防系统。消防设计标准按甲类一级码头设计。码头消防采用固定式水冷却、泡沫灭火方式和水幕防护方式。引桥码头上布置消防车道,****消防站,船舶作业期间应有消防船或消拖两用船进行水上消防监护。后方库区辅****消防站一座,4000m3的消防水罐两座,总容积8000m3。消防车库已配备2台泡沫消防车,可以满足本项目消防要求。 通信控制工程:利用现有码头和后方库区已建通讯控制系统。本工程通信系统设有:港区通信系统、船岸通信系统、船舶靠泊辅助系统、缆绳张力监测系统、作业环境监测系统。控制系统设有:物料输送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溢油监控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 罐区:包括路易达孚****公司罐区(13个储罐,21万m3)和****公司油品储运扩建工程拟建储罐区(33个储罐,117万m3)合计罐容138万m3,储罐共46座。 供热:库区及码头已预留蒸汽管线,****电厂供热管线。 空压站及氮气站:后方库区辅助作业区配置1台66Nm3/min的空压机,1台出气流量为800Nm3/h制氮机,1个22m3氮气储罐。 生活管理区:利用现有办公综合区的生活和办公设施。 应急设施:设有临时事故池1座,位于一期库区北侧,有效容积19635m3,消防事故水及漏油可流入事故池储存。码头和储罐区储存有充足必要的应急物质和设施、设备。待二期库区建成后,现有应急池废止,利用二期库区应急池,规划容积为10万m3。 航道:本工程15万吨级及以下船型可经虾峙门航道和条帚门航道航线;15万吨级以上船型可经虾峙门航道航行。 锚地:到港大型船舶先在虾峙门口外的南、北锚地锚泊,进入虾峙门后,外轮可以进入马峙联检锚地,国轮可以在马峙锚地进行过驳、待泊等作业;装载危险品的船舶可直接去马峙危险品锚地进行水上作业、锚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排水工程:利用码头和库区已建的排水系统进行供水。本工程排水体制采用雨、污水分流制。除码头装卸区围坎范围内雨污水收集处理外,其余未被污染的码头面、引桥面雨水自流排入水体。码头污水和初期雨水经泵打入污水管,依靠后方库区**含油污水装置,设计处理能力为15t/h,采用“调节+加药+气浮+过滤+电催化氧化+活性炭过滤”的处理工艺。办公综合区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餐饮废水经格栅、隔油)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消防工程:用现有码头和后方库区已建消防系统。消防设计标准按甲类一级码头设计。码头消防采用固定式水冷却、泡沫灭火方式和水幕防护方式。引桥码头上布置消防车道,****消防站,船舶作业期间应有消防船或消拖两用船进行水上消防监护。后方库区辅****消防站两座,4000m3的消防水罐两座,7000m3的消防水罐两座,总容积22000m3。消防车库已配备3台泡沫消防车,可以满足本项目消防要求。 通信控制工程:利用现有码头和后方库区已建通讯控制系统。本工程通信系统设有:港区通信系统、船岸通信系统、船舶靠泊辅助系统、缆绳张力监测系统、作业环境监测系统。控制系统设有:物料输送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溢油监控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 罐区:包括****(曾用名为路易达孚****公司)罐区(13个储罐,21万m3)和****公司油品储运扩建工程**储罐区(29个储罐,87.6万m3),合计罐容108.6万m3,储罐共42座。 供热:库区及码头已预留蒸汽管线,****电厂供热管线。 空压站及氮气站:后方库区辅助作业区配置空压机泵棚和空压机房2套空压设备,互联互备。空压机泵棚包含1台66Nm3/min的空压机,1台出气流量为800Nm3/h制氮机,1个22m3氮气储罐;空压机房包含4台38m3/min的空压机,2台处理量为2000Nm3/h制氮机,2台处理量为2000Nm3/h干燥机,1个20m3氮气储罐和1个10m3空气储罐。 生活管理区:利用现有办公综合区的生活和办公设施。 应急设施:设有事故池1座,位于二期库区东侧,有效容积13610m3,消防事故水及漏油可流入事故池储存。码头和储罐区储存有充足必要的应急物质和设施、设备。 航道:本工程不涉及15万吨级以上船舶,船舶通行经条帚门航道航行。 锚地:到港大型船舶先在虾峙门口外的南、北锚地锚泊,进入虾峙门后,外轮可以进入马峙联检锚地,国轮可以在马峙锚地进行过驳、待泊等作业;装载危险品的船舶可直接去马峙危险品锚地进行水上作业、锚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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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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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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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生态**补偿主要采取人工增殖放流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已与**市********研究所签订生态补偿增殖放流项目合同,共计放流海蜇苗866.8万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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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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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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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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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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