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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贾伟艺
电话:0315-****291
交 货 地 址:****
详见询价公告
物资名称:钢木实验台
数量:一批
交货时间:以申购到货时间为准
交货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09时
报价商资质:具****制造厂或经销商
注:本次询价系统不设置二次报价
请参加报价的厂商于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标书费200元,标书费打入指定账号,如未按规定缴纳标书费该报价视为无效。
标书费账户明细为:
企业名称:开滦****公司
开户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32********2011007597
联系人:贾伟艺
联系电话:0315- ****291
有意报价供应商请从主界面登录后按提示操作
报价说明:
报价为最终目的地交货含税单价(以下简称报价),包括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
无特殊注明时,发票为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货币单位:元,最多保留到元后两位。
1、供货方未按收货方要求正确合理的输入报价,其责任由供货方承担。
2、供货商依据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不能准确报价时,请与现场结合,核实准确后再报价。
3、本次报价暂时不收履约保证金,下面有关履约保证金的条款暂不实施;
4、因供货方产品质量问题影响收货方生产或造成损失时,收货方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停止供货方对该类物资的供货资格,并由供货方赔偿全部损失;造成严重损失和后果时,收货方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停止供货方的供货资格,追究法律责任,并由供货方赔偿全部损失。
5、供货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该批货款总额的3‰缴纳违约金,超过5个工作日的收货方有权拒收。
6、供货方承诺后不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收货方取消供货方供货资格,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7、供货方有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串通等行为时,供货方承担有关责任,收货方取消供货方供货资格。
8、开票信息:请中标厂商与物资接收方业务员联系。
附件名称 | 操作 |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钢木实验台 | 规格与型号:详见附件5 品牌: | 68.000000米 | 2024-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