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媒介:**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价格、评标价格、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四)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及总分情况(采用编码标注方式替代评标专家真实姓名);(六)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八)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委员会推荐的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