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人才住房(学樘府)配建项目施工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施工][**市﹒**区]**区人才住房(学樘府)配建项目施工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信息时间:2024-08-16 13:25 】
中标通知书
**区人才住房(学樘府)配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区人才住房(学樘府)配建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区人才住房(学樘府)配建项目施工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1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8月19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区 | 建设地点 | **市**区崇山中路79号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 | 鲁美娟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辽121********16513 | ****393.370000元 | 135日历天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95.65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 | ******公司 | ******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鲁美娟 | 李春生 | 杨秀红 | ||||||||||||||||||
注册资格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121********16513 | 辽121********00456 | 辽221****44598 | ||||||||||||||||||
投标报价 | ****393.370000元 | ****003.770000元 | ****890.660000元 | ||||||||||||||||||
工程工期 | 135日历天 | 135日历天 | 135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评审得分 | 95.65 | 94.61 | 94.32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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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 | ******公司 | ******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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