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应急管理局新乡县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一、合同编号:****-B | ||||||||||||
二、合同名称:******县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 ||||||||||||
三、项目编号:**** | ||||||||||||
四、项目名称:******县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 ||||||||||||
五、合同主体 | ||||||||||||
1. 采购人(甲方):**** | ||||||||||||
地址:**县经开区中央大道与黄河大道东南角 | ||||||||||||
联系人:梁一帆 | ||||||||||||
联系方式:037****3255 | ||||||||||||
2.供应商(乙方):**** | ||||||||||||
企业规模:中型 | ||||||||||||
地址:**市**区郑汴**、中州大道西公寓A座1单元12层A9号 | ||||||||||||
联系人:毕慧娟 | ||||||||||||
联系方式:150****0007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1、合同金额:273096.02 元 | ||||||||||||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
工程施工完成,支付至发包人审核后的施工已完工程造价金额×监理费率的70%,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移交建设方,支付至发包人审核后的施工已完工程造价金额×监理费率的80%,****财政局****纪委审计部门审定并办理完所有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手续后支付至最终结算价款金额×监理费率的97%,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支付至最终结算价款金额×监理费率的99%(缺陷责任期 2 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剩余监理费用(最终结算价款金额×监理费率为基数)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5年一次性付清。合同付款期内不计利息。 | ||||||||||||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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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08日 | ||||||||||||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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