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市****公司
所在地:**
债权总额:732.16万元(截至2024年7月10日)
债权情况:
****(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处置拥有的**市****公司债权资产,截至2024年7月10日,债务人尚欠本金279.67万元,利息449.03万元,代垫费用3.46万元,合计732.16万元。
企业情况:
**市****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平,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时间:2007年7月20日,营业期限:2007年7月20日至2037年7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536198,登记机关:****管理局,注册地址:**市闫家店乡提领寨村南,经营范围:还原铁粉制造;铁精矿粉、氧化铁皮、生铁、海绵铁、钢材、炉料、铁矿石、球团铁矿批发。
目前该企业已经停止经营。
担保情况:
王国安、王桂云、冯砚民、王美艳、张志平、陈小军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债务人以其名下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张志平、陈小军以名下位于******公司住宅及所分摊的土地(房产面积99.921平方米,土地面积24.6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
诉讼情况:
已诉讼,目前强制执行中。
处置方式:公开竞价(包括不限于招投标、拍卖、要约邀请公开竞价、公开询价、交易所挂牌)、债务减让、协议转让、执行和解、债务重组等交易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如采用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不得向资产原债务人、担保人及其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转让,法律或相关制度文件规定的优先购买权人不受此限制)。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债权转让金额最终以签署协议上的转让金额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1-****3311
联系地址:**省**市红军大街27号
邮政编码:050061
****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11-****3231
****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