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商品房预告抵押登记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
三、项目预算:15万元
四、单位地址:******中心2号楼3楼
五、服务机构和地址:
****中心:**市**区**路404号建设大厦14楼。
****管理部:**市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4楼。
****管理部:寻甸县仁德镇****中心)1幢1号。
****管理部:晋**昆阳镇郑和路。
****管理部:**县城玉明路与**路交岔口(忠恒印苑)。
****管理部:**市大屯新区文苑雅居1幢7、8号商铺。
****管理部:禄劝县城南北路鼎业会馆3号楼。
****管理部:**区铜都镇腊利新区兴玉路玉美**2幢1单元401室。
****管理部:石林县石林大****花园一期8幢01、02号。
****管理部:**县匡远镇汇东西**边(苏云鑫海国际)。
****管理部:******中心综合楼西楼2楼。
****管理部:**县**街427号。
****管理部:**省西双版纳州**县磨憨镇东盟大道中国老挝磨****管理委员会1楼103室。
六、服务内容
(一)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业务: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用于购买在建商品房,为保障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安全,针对所购商品房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设立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
(二)供应商提供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业务。
(三)供应商负责整个代办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业务项目的运营,定期向****报告项目运营情况,及时向****报告项目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协调处理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突发事件。
(四)供应商负责每天派出业务办理人员接收****各机构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业务所需资料。
(五)供应商负责每天派出业务办理人员向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应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资料、代为签署及填写各种文件、领取相关权利证明。
(六)供应商负责每天派出业务办理人员将已办理完成登记后的相应权利凭证移送住房公****银行,做好交接清单。
(七)供应商负责每天派出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应与****工作时间一致:工作日09:00—17:00,如遇加班等特殊情况工作时间均应与****保持一致。
(八)供应商应协助****完成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业务相关的其他事宜。
(九)****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业务代办考核数量为2500笔,每笔代办费用为60元,合计15万元。
(十)****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业务代办数量按照实际发生数量计算代办费用,超过考核数量2500笔以上的不计算代办费用。
(十一)****预购商品住房抵押预告登记业务代办费用每年6月10日、11月10日**行考核,按照实际发生数量计算代办费用,并于6月20日、11月20日内完成代办费用拨付。
(十二)供应商负责将每月代办完成预购商品住房抵押预告登记业务的明细制表后送交****。
(十三)****下辖机构中,若因机构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暂未开通办理预购商品住房抵押预告登记业务的,供应商暂不提供代办服务;若在代办服务期限内****下辖机构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推出预购商品住房抵押预告登记业务的,供应商应提供代办服务。
七、人员要求
人员配置:需具有超过5人以上的专业队伍提供代办预购商品住房抵押预告登记业务。
八、服务期限
自合同约定之日起,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九、服务合同续签
经****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根据《****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约期限有关事宜的通知》(昆财采〔2018〕1号)续签服务合同。
十、服务标准及要求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心登记标准和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十一、验收标准
(一)****每年对提供预购商品住房抵押预告登记业务代办服务质量进行随机抽查验收,一年内三次未达到办理标准视为验收不合格。
(二)若验收不合格,****有权主动解除服务合同。
十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相关证明。
(三)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公司视实际情况提供。
(四)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五)供****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七)满足《****政府采购法》其他相关规定。
十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一)公告方式:本次询价公告在****官方网站进行发布
(二)公告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1日)
十四、报名方式及资料文件递交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符合条件要求的供应商于公告发布期内将响应文件报送到****(******中心2号楼)304办公室。
(二)响应文件需包括:
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材料。
2.本公告中第十一条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3.参与本次项目的工作方案
4.每笔代办费用报价。
以上资料文件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要求提供资料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十五、评选方式、时间、地点
(一)评选方式:最低评标价法。供应商密封报价,评审人员统一**,最低报价者中标。遇相同报价则进行下一轮报价,报价低者中标。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少于3家则此次比选作废。
(二)评选时间:公告期满后,采购小组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召开项目采购会择期进行评选。
十六、中选通知
项目采购会后,以电话方式通知所有参选供应商比选结果。
十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罗宗兴、冯晓宁
(二)联系电话:0871-****8899、****0775
****
2024年 8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