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市污水处理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市铧子镇张海村、灰窑村,后鸡公**侧
中标(成交)金额:4,080,000(元)
评审报价:****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市污水处理
服务类
名称:****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C****0101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服务范围:****处理厂每年产生污泥约16000吨,****环境保护部门要求,对排放污泥进行焚烧处理,为2024****水厂产生的污泥提供处置服务。
服务要求:一、供应商应具有以下相应要求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1.按环保要求,对排放污泥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并根据泥质特点采取相应措施使原污泥中有机污染物、病源物、磷、硫重金属等有害成分实施分解或固化,达到国家规定技术要求及环保要求。 二、 污泥接收、储存、运输费用的要求 1.污泥处置过程中臭气浓度检测指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2.气体排放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3.最高限价为全年处理污泥费用,最终结算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全年结算总额不超过****000元。 4.****处理厂每天产生污泥约44吨,不间断接收污泥及不得长时间(3个月以上)堆放,不可抗拒力因素除外。 5.中标企业中标价格含20公里以外的运输费用,****处理厂起20公里****处理厂承担,超出里程运输费用由焚烧****处理厂委托运输企业独立核算,运输参考单价载货路程每公里每吨1.5元。 6.优先水泥行业,污泥混**泥生料焚烧,实现再生**回收利用。 三、污泥溯源性管理要求 按照环保要求污泥不允许填埋等其他非无害化处置,住建环保部门对污泥出厂、运输、处理实施全程追溯管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艳兵、姜聪、巴文波、袁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市污水处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等相关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成交金额为全年处理污泥费用,最终结算按中标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中心
联系方式:0419-****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运达园小区WD1-1.1-2号
联系方式:0419-****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419-****111
十、附件
采购文件:(下载版)单一来源-****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