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 1000 台数控机床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781MAC646HG15 | 建设单位法人:区楚坤 |
区楚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春城****工业园 D7-6 地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 1000 台数控机床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C-制造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春城****工业园 D7-6 地块 |
经度:111.742507 纬度: 22.13220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23 |
阳环(春)建审〔2023〕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781MAC646HG15001X |
2024-05-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10 |
32 | 运营单位名称:**** |
****1781MAC646HG1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0300MACXLMNC8B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0300MA5FB6KP84 | 竣工时间:2024-04-23 |
2024-05-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17 |
2024-07-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718LwcD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建设项目性质:**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项目性质:**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 1000 台数控机床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 1000 台数控机床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机加工:根据不同的生产需求分别在精密磨床、钻床、加工中心设备内进行机加工作业。此工序产生粉尘、废金属边角料、废切削液和设备噪声。 检验:机加工完的工件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可进行下一步组装。此过程会产生不合格品。 喷漆、晾干:设置密闭喷漆房对工件表面进行喷漆,喷漆后工件在喷漆房自然晾干。此过程会产生喷枪清洗废水、旋流洗涤塔废水、喷漆晾干废气、废活性炭、废原料桶及漆渣。 组装:根据产品图纸进行工件及零部件组装。 测试:对产品主要部件进行动平衡、测振、绝缘性等测试。 包装成品:将产品进行包装,该过程会产生包装废料。 入库:产品包装后入库等待出库。 | 实际建设情况:机加工:根据不同的生产需求分别在精密磨床、钻床、加工中心设备内进行机加工作业。此工序产生粉尘、废金属边角料、废切削液和设备噪声。 检验:机加工完的工件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可进行下一步组装。此过程会产生不合格品。 喷漆、晾干:设置密闭喷漆房对工件表面进行喷漆,喷漆后工件在喷漆房自然晾干。此过程会产生喷枪清洗废水、旋流洗涤塔废水、喷漆晾干废气、废活性炭、废原料桶及漆渣。 组装:根据产品图纸进行工件及零部件组装。 测试:对产品主要部件进行动平衡、测振、绝缘性等测试。 包装成品:将产品进行包装,该过程会产生包装废料。 入库:产品包装后入库等待出库。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产生的喷漆晾干废气须经负压喷漆房收集后通过“旋流洗涤塔+干式过滤箱+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须按照“雨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园区污水管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应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废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钢件)和包装****公司,不合格品(铸件)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为废原料桶、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漆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切削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产生的喷漆晾干废气经负压喷漆房收集后通过“旋流洗涤塔+干式过滤箱+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按照“雨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园区污水管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废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钢件)和包装****公司,不合格品(铸件)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为废原料桶、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漆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切削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27 | 0 | 0 | 0 | 0.027 | 0.027 | |
0 | 0.0305 | 0 | 0 | 0 | 0.03 | 0.03 | |
0 | 0.0007 | 0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369 | 0.2346 | 0 | 0 | 0.137 | 0.13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雨污分流、三级化粪池 | 废水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雨污分流、三级化粪池 | 污水排放口的生活污水pH值6.4~6.7,其他污染物指标浓度最大日均值:悬浮物6mg/L,化学需氧量为:11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为33.9mg/L,氨氮为2.50mg/L,因此污水排放口的污染物监测项目均符合验收标准**省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旋流洗涤塔+干式过滤箱+两级活性炭吸附 |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VOCs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 旋流洗涤塔+干式过滤箱+两级活性炭吸附 | (1)喷漆晒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处理后,喷漆晒干工序废气排放口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均低于20mg/m3检出限,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2)喷漆晒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喷漆晒干工序废气排放口的大气污染物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 1.65mg/m3,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监测浓度为1.6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扣除背景值后最大监测浓度为0.123mg/m3,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喷漆晒干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最大监测浓度为1.23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设备布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隔声减振措施、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设备布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隔声减振措施、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标准要求 | 项目边界噪声监测点(1#~4#)昼间噪声为55.6~57.7dB(A),夜间噪声为51.5~54.9dB(A),符合验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废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钢件)和包装****公司,不合格品(铸件)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为废原料桶、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漆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切削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废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钢件)和包装****公司,不合格品(铸件)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为废原料桶、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漆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切削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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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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