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改革局 ****建设局 ****运输局 ****水务局 ****农业农村局 ******管理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茂发改改革函〔2024〕630号),为扎实推进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依法规范招投标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维护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征集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期间我区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专家评标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二、征集重点
1.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2.故意擅离职守,违规传递评标评审信息或进行非正常业务性沟通;
3.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或无正当理由随意否决投标,,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
4.私下接触投标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且存在不公正评标等违法行为,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5.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接受单位、个人明示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要求;
6.违规打探项目信息,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
7.组建或加入微信、QQ等网络通讯群组违规交流、获取项目信息,组织相关利害关系人围标串标;
8.评标结果公示前,****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项目情况、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和评标结果;
9.主动透露或泄露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评审有关情况;
10.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酬劳;
11.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受理方式
(一)网络反映:****@163.com。
(二)来电反映:0668-****719。
(三)信件反映:**省**市**区水东街道迎宾大道359号****。
四、其他事项
(一)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提供问题线索时应列明项目名称、问题发生时间、具体违法违规行为等具体内容,并附相关证据资料。
(二)鼓励当事人实名举报,监管部门将对实名举报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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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