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数电发票功能建设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预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集团数电发票功能建设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市境内
3、招标范围:****集团数电发票功能建设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开发、调试、售后服务等内容。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招标规模:本项目服务费约为30万元。
4、服务期:接招标人通知后90日历天内信息系统开发、系统调试完毕。
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独立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 信用中国 、 信用** 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 信用中国 、 信用** 、 信用** 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以上第3、4、5项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及领取人身份证至****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8月17日至2024年8月 22日。
2、领取地点:**** (地址:**市**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三楼)。
3、联系电话:184****3662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银行****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 解讫通知 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 信用**网 可查证。
七、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先生 魏女士
联系电话:0515-****1532 0515-****2006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陈梅
联系电话:184****3662